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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码创投政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并购整合
上海市政府官网7月17日发布《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实现“五个一”,即吸引培育一支国内外知名的创业投资管理队伍(1000人);集聚打造一批业界有影响力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100家);引导带动一批创业投资资本(新增1000亿元);投资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细分行业的领头羊企业(1000家);打造一个享誉海内外的创业投资集聚高地。
此前,上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新增安排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探索建立财政、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
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
《通知》显示,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带动各类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除了市财政连续三年新增专项资金,上海市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形成创业投资资本,并委托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此外,上海市政府拟吸引境外专业机构组建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其表示,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开展境外机构投资人参股人民币基金一次性结售汇试点,打通境外创业投资参股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的结汇通道;简化外资参股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与此配套的是,上海市政府鼓励国有产业集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上海市政府鼓励国有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活动,建立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国资管理和考核办法。此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约束激励机制,将投资效益与管理人员的约束激励相结合;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创新混合所有制模式。
行业方面,上海市政府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通知》鼓励上海市各产业集团积极开展境内外产业并购投资,适时组建主要开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产业并购整合的创业投资企业;不断完善并购涉及的外汇、融资和产业等相关配套政策。
此外,《通知》显示,加快推动天使投资发展,并将开拓创业投资企业的募集资金渠道,如通过创新各类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募集、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
上海市政府明确,将加大创业投资政策支持力度,聚焦培育新兴产业。
具体来看,上海市政府探索建立由具备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各部门保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机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上海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统筹形成上海市产业发展部门联动机制,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已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
此外,上海市政府探索建立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创投奖励机制将试点展开,对市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企业,投资上海市重点支持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投资获利退出时,通过市引导基金投资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
风险救助方面,对创投企业投资上海市范围内的早期科技型创业企业,通过财政性资金,给予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一定成本补助,在投资损失确认后,可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风险救助。
《通知》指出,将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对创业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协会建设、健全创业投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业投资与金融机构/市场的联动、加快创业投资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
上述《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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