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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频现烂尾,杭州或率先取消预售制度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7日从杭州市建委获悉,该市相关部门正组织论证修订《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内容将涉及商品房预售制度,将提高商品房预售的门槛,或取消预售制度。
所谓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购买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势必存在一定的风险,但由于预售房屋在购买价格上要低于现房出售的价格,所以选择购买预售房的人也不在少数。
1994年中国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至今已实施20年。该制度旨在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启动,令开发商在较低成本的情况下得以快速发展。通过多年的发展,这一目的已经达到,而当下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在给购房者带来风险。
杭州市上城区中山御庭楼盘自2009年开始预售,原本应于2011年6月30日交付,但拖延至今仍未交付,已成烂尾。业主张先生2009年以每平方米2.5万的价格在该楼盘购买一套期房,2011年楼盘3幢楼房主体完工,之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房烂尾。“从2011年到2014年,楼盘完全停工了。我们一共56户购房者,大家都在遭受着着楼房烂尾带来的损失。我们买房时从银行贷的款,现在房子住不上,每个月还要还高额房贷,这就是房屋预售制度的一个负面结果。”张先生7月17日向澎湃新闻表示。
2012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西城时代家园开发商金星房产因资金问题申请破产。该项目2006年开始预售,第3期790户几乎售罄时,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数月,购房者蒙受损失,后余杭区政府垫资收尾。
对于频现的楼盘烂尾现象,杭州市建委婉拒了澎湃新闻的采访。但该委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目前市里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论证修订《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内容将涉及现行的预售房条款,可能提高预售房的门槛,或取消预售制度。
现行《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17日,杭州市建委法规处一名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这项工作先由其他政府部门论证,目前相关论证文件还没有到该处。
尽管近年各地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之争屡现报端,也有报道称一些地区将取消预售房制度,但事实上全国并没有地方全面改革或取消这一制度的先例。
据中国行业研究网6月4日报道,5月30日,位于上海市中心黄浦区的原世博会浦西场馆附近的某地块出让,预出让合同中要求,开发商上海德佑地产在该地块内建成房屋未来不得预售,须以全装修现房销售。根据土地预出让合同,这一地块在正式交付1年内要开工,开工后3年内要竣工。这意味着上述现房的最晚销售时间会在4年后。
报道援引上海业界人士观点称,挂牌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时,规定必须以现房形式销售还是第一次。尽管仅是个案,但可能会成为商品房预售改革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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