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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恶臭扰乱女孩生理期,“熏疯”惠州数万居民

澎湃讯
2014-07-22 20:4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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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5日,深圳市坪山新区环境园内的鸭湖垃圾填埋场,该填埋场不远处便是居民区。   新华社 图

        小孩无故“流鼻血”、上百学生转学、居民半夜被臭醒……新华社7月22日报道称,在深圳、惠州交界处,数万居民遭受臭气围困。此处的深圳边界坐落着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的环保工程。然而,这一环保工程正日益成为扰民、害民的工程。百姓遭殃的背后,是深惠两地政府部门在多个项目环评、立项审批时互不通气、各自为政。

社区距垃圾填埋场仅500米 恶臭“熏疯”数万居民

        在深惠交界处的深圳坪山环境园内,垃圾填埋场、污泥脱水厂已持续数月排放臭气。

        设计容纳十万人居住的惠州龙光城社区距离污染源只有一河之隔,距离在500米左右。已入住的业主们反映,2013年底开始闻到一些臭味,后来臭味加重并伴有化学气味,晚上尤其浓烈,“半夜都能把人臭醒”。

        毗邻龙光城的惠州大亚湾第三中学2010年投入使用,共有1500多名学生。一位学校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恶臭污染,已经有上百名学生开始转学。“不少女生正处于身体发育期,环境都扰乱了她们的生理期。”

        一些儿童还出现喉咙不舒服、流鼻血现象。居民刘女士说,她三岁儿子流鼻血,经医院检查是呼吸道感染。

        深圳坪山新区城管局副局长冯志云坦承,由于资金不足,垃圾填埋前期主要靠覆土,难以掩盖臭味,现在已经改为覆盖薄膜。

        “由于城市污泥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污泥脱水厂会出现超时、超排的情况,最多时每天超排200吨。”深圳水务局副局长钟伟民说。

        从今年5月开始,居民不断向惠州市大亚湾、深圳坪山区管委会反映情况,希望关停污染源,结果遭遇的却是绕圈子、踢皮球。

        “大亚湾方面说污染源在深圳,他们没有权力执法;深圳坪山管委会说污水处理厂和污泥脱水厂的管辖权在深圳水务集团,让找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政府接访后,又把我们的诉求交给坪山区管委会负责处理。”维权业主代表王女士说。

已建填埋场为何仍建社区学校? 两城规划互不通气“将错就错”

        深圳坪山环境园内共有鸭湖垃圾填埋场、上洋污水处理厂、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三大环境设施,整个环境园三面环山,敞口面向龙光城及大亚湾三中及部分社区。根据坪山区城管局说法,距离这么近已在禁建范围内。

        官方资料显示,2007年5月,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2006-2020)》,而坪山环境园便是这份文件的规划结果。

        然而,如此庞大的环保工程却未与接壤的惠州大亚湾协商沟通。记者从深圳坪山区城建局获悉,该环境园只是通过了市政府层面的会议讨论,未上报广东省环保厅审批。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文件,对可能造成跨市(县)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深圳坪山应该跟惠州大亚湾沟通,同时报省环保厅审批。”惠州大亚湾环保局副局长刘沛然说,“无论是环境园,还是填埋场,我们都没有收到任何文件。”

        而在龙光城项目审批上,惠州大亚湾环保局却是“将错就错”。鸭湖填埋场于2009年建成使用,而龙光城的环评,除一期工程是在2007年外,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和小学、幼儿园配套项目则集中在2012年和2013年。

        刘沛然说:“环评主要是考虑龙光城项目对周围环境是否有影响,而不用考虑周围环境是否对龙光城有影响。”不过,环保方面专家并不认同,称环评应该考虑相互影响。

        2013年5月,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通过环评。记者在其环评报告书上看到,该公司对9个团体进行问卷调查,独缺龙光城的声音。对此,该项目负责人俞伟敏认为,他们选择的敏感点数量已经够了,“可以不用征求龙光城的意见”。

无视民意信息不透明 环保工程终成“害民”

        “大亚湾的居民被臭气困扰,暴露出深惠两地沟通机制比较薄弱。”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说。

        正是两地政府部门在项目上马时互不通气、规划各自为政,又无视民意和群众利益,最终导致“环保工程”成“害民工程”。

        郭万达建议,两地政府部门应打破地域分割,让利益攸关方充分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才能防止项目遭遇民意反对,保障各方利益。

        受访专家表示,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在城市交界处“三不管”地带上马的环境项目受到的阻力将越来越大。现有的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将受到严峻挑战,政府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以联席会议为抓手,完善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

        近年来,环境纠纷日益多见。专家认为,信息的公开透明是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关键。对此,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当前不少大型项目公示期只有20天,公示内容又太过笼统,导致老百姓常常看得一头雾水,因此有必要延长项目公示期的时间和改进公示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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