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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再次强调严禁公款送节礼,多地紧跟出新规

澎湃讯
2014-07-25 06:30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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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多地纷纷出台新的通知,严禁公款吃喝与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央国家机关工委7月24日印发《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住纠正“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纪检组织要重心下移,加大对“清水衙门”、下属部门、基层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纪,铁面问责。要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

        澎湃新闻(thepaper.cn)获悉,连日来,多地出台新的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吉林辽源:党员干部禁止办升学宴

        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吉林省辽源市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以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辽源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坚决做到“五严禁”:严禁为子女或亲属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祝宴、答谢宴;严禁向本单位同事、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及利益关系人发送请柬或通知;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发送请柬;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升学宴的操办活动及送礼金、礼品。

四川浦江:随礼不得超个人月工资10%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同时,《通知》规定除婚宴和丧宴外,其他宴请对象仅限于亲属,且所有的宴请都要注重社会影响,不得大操大办,也不准动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设备,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山东泰安:严查送礼、吃喝与浪费

        山东省泰安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内容:1、公款送礼。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购物卡等节礼;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2、公款吃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之间相互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3、奢侈浪费。滥发补助、津贴,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违反规定组织迎送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坚决公开曝光。

        泰安市纪委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2388)受理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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