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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光伏“倾销”:大陆、台湾遭“连坐”
美国当地时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美方初步认定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根据这一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等部门向相关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现金保证金。
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已经被初步征收26.33%的反倾销关税,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旦被认定进行倾销,将被征收42.33%的关税。
美国商务部1月23日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于6月发布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相关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
这是美方第二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品。2011年11月,美方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今年1月,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在美分公司再次向美国提起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第二次“双反”调查。该公司认为中国太阳能制造商通过将太阳能电池转移到台湾生产,来规避2012年开始征收的关税,继续将廉价太阳能产品大量销往美国市场。
美国商务部此次提出的关税税率远高于2012年3月宣布的首轮关税,而且范围更广,覆盖组装太阳能电池板以及用来制造电池板的电池。最初的关税仅包括太阳能电池。
但这次针对中国光伏的二次“双反”在美国本土也引发了诸多争议。美国智库学者与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一些使用进口电池板的美国商家对新一轮关税也表示不满,称额外关税会让美国的太阳能费用更加昂贵,并阻碍其发展。
根据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12月做出反倾销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做出终裁。如果二者均做出肯定性裁决,认定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
根据美方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总额为15亿美元,中国台湾输美相关产品总额为6.57亿美元。
根据阿特斯(CSIQ)董事长瞿晓铧推算,此次“双反”影响的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在20亿-30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美方今年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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