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最高法修规:“老赖”禁坐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刘旌 实习生 魏居娴
2014-08-12 15:44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近日,最高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老赖”增设一条消费限制:不得乘坐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新华社 图

        继八部门联惩老赖后,最高法再出新招治“老赖”。

        近日,最高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老赖”增设一条消费限制:不得乘坐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根据2010年10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高”的“老赖”,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老赖”不得乘坐的交通工具范围扩展到了动车,新增规定“老赖”不得购买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该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8月25日。

        近年来,最高法对“老赖”的各项惩治措施连番加码。

        2013年10月底,最高法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2014年初,最高法、公安部、民航总局等8个中央部门又联合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7月1日起,中国民航“失信被执行人识别与拦截系统”正式开始运行,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

        据澎湃新闻了解,对被限制高消费“老赖”,惩戒还包括不得在高尔夫球场、夜总会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