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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召:延安时期怎么发工资

朱鸿召
2014-08-24 17: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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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窑洞前的纺车

“工人的待遇比干部高”

        在延安革命队伍整体上实行生活供给制环境下,公营工厂一度实行工资薪俸制。

        陕甘宁边区工业基础薄弱,为了能够在军事上武装自己,在经济上实现自给,突破封锁,发展工业生产成为重要的任务。而工业生产不同于农业生产的是,必须依靠一定的机械设备和技术工人。有了掌握技术的工人,就可以创造条件,发展工业生产。所以,延安对于技术工人采取特殊的薪饷政策。

        1938年2月,上海企业家沈鸿和其他7位技术工人,携带10部机器、2箱科技图书资料,经武汉八路军办事处介绍,途经西安,来到延安。这10部机器,有车床、刨床、铣床、钻床,是制造机器的机器,被称为工业的“母机”。“当时,边区政府的工业政策,是奖励并保护实业家来边区发展工业,所以,我一到延安,就受到了党中央领导同志的热情关注。我到了延安,就像到了自己的家,处处感到很温暖,感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爱,和旧社会的尔虞我诈相比,完全是两个天地。”

        同年3月,边区政府专门设置军事工业局,统一管理工业生产。4月,陕甘宁边区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边区总工会。在国民政府抗战赈济项目支持下,边区政府积极筹备,同年8月,难民纺织厂投产,标志着边区公营工业开始。随后,又筹建边区制革厂、造纸厂、农具厂等一系列公营工厂。

        此前,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带来一些小规模的军事机械所、被服厂、印刷厂等工业企业,总共不到280名工人,都按照军事化方式运营管理,实行津贴制。“除吃穿等公家供给外,每月每人给4元到5元的津贴。军事系统的工厂都行此制。”这是一个很高的供给标准,相当于革命队伍里最高的津贴水平。1938年由边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批公营工厂,开始实行货币工资制,规定一般的轻工业工人每月工资10元至18元。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公营工厂工人工资呈逐年增加趋势。参见下表:

        相对于供给制下的津贴标准,公营工厂里的工人工资水平始终都处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线上。据当时参加边区公营工厂经营管理的李强回忆,“当时,工人的待遇比干部高,干部是津贴制,工人是工资制。津贴制按等级发给,干部一般每月拿1元到5元,技术干部可以拿到20元;而工人的工资最高可以拿到28元,一般十几元。我和沈鸿是津贴制,拿最高的20元。那时边区的钱很值钱,我俩常下馆子,一两角钱就可以买一个炒肉菜,工人常有余款,有时还捐献给前方将士”。在物价平稳低廉的时期,对于工人们来说,工资制比津贴制更能带来一个较高的生活水准。        

8小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另计

        1940年11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制定一份战时工厂集体合同暂时准则,供公营工厂参照执行。其中规定劳动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厂方如因工作过忙时,需要工人及学徒在规定时间外作额外工作者,须另给额外工资,每人均以6小时作一全工计算,自愿作义务工作者例外。额外工作原则上不得继续超过一星期,如因抗战急需而工人赞同之下者不受此限”。夜班工作,“日夜轮班者,每一周或四周更换一次”。并且,夜班工作不得通宵劳动,“夜班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限”。

        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事假未超过14天,病假不过14天者,得休息两星期;继续工作半年,事假未超过一星期,病假未超过一星期,得休息一星期”。每一年工作时间大约为300天,除星期日休息外,每逢元旦、二月七日、五月一日、七月七日、十月十日为例假日,各休息1天;春节休息3天。“例假期间,因工作急需而加工者,工资加倍。”

        工厂确定工人工资标准,“根据技术之高低与熟练程度以及劳动热忱由估价委员会估定,经厂务会议议决公布(估价委员会由工务科长及技师、工会生产委员会、工会组织委员、工会主任等组织之)”。这个工资估价委员会,实际上是独立于工厂党委和行政领导,完全由工会主持的机构。

        除此之外,工厂必须按照工人全部工资(津贴)总额的3%,提取作为工会开展文化教育用费和办公经费。工厂必须为工人设置俱乐部及工会办公场所,必须为工人提供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教育进修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陕甘宁边区公营工厂,是由边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有制企业,也是后来国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前身。在理论上作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一种合理的社会经济组织,寄托着很多理想主义的色彩。在工资福利方面,也存在明显的脱离当时客观实际的情况,以后逐渐得到修正和完善。        

通货膨胀下,工资怎么发

        1941年9月,鉴于物价严重上涨,通货膨胀迅速,为了确保工人利益不受损失,陕甘宁边区公营工厂决定执行“货币混合工资制”,规定工人每月的食物、衣服、生活日用品等基本数量,按照当时当地市场价格,以货币形式于月前发给之。“厂方按月供给工人以下食物:小米45斤(十六两称,以下均以十六两秤计)、盐1斤、油12两、肉1斤、柴80斤、调和碱等钱3角,及足够吃饭之普通菜(例如洋芋每日不少于半斤,白菜、萝卜每日不少于1斤,菜干每日不少于4两……等)。”

        除了这些维持生活的实物工资外,工厂另外发给工人货币工资,“轻工业工人每月另发给15元至50元之货币工资;重工业工人每月发给25元至75元之货币工资”。工人的工资还是货币工资,但是规定工人基本物质生活条件,然后在经济上给予绝对保障。这样,可以让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避免受到通货膨胀的负面影响。

        几个月过后,通货膨胀形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1942年5月,边区公营工厂再一次调整工资制度,由“货币混合工资制”进一步发展为“实物货币混合工资制”,即将工人工资改以小米为本位,按价折合小米发给。该制度规定,“轻工业工人每月8升至1斗6升,学徒4升至8升”的小米工资。用实物作为工资,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带来的经济损失。这时,对于工人工资的确认主体和确认程序,也重新作了调整。“工资之大小,根据技术之高低与熟练程度以及劳动热忱(按件工资之大小,根据成品之数量、质量以及原料节省),由估价委员会估定,经厂方批准公布。(估价委员会由厂方负责主持,协同工会聘请或选举若干工人组织之。)”这与此前的工人工资完全由工会独立于工厂党政领导去确认不同,现在主要由工厂行政领导负责主持,协调其他各有关方面参与解决。

        为了确保工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工厂要安排人力物力组织大量物资采购、供应,长此以往,不堪重负。不久,公营工厂按照“多生产,多得工资”的方针,将全部工资——实物、货币工资计算在内,相继采用计时工资制、计时按件工资制、计件累进奖励制、小组计件工资制及津贴制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制改革探索。限于战争环境,工人所得的实物工资部分,仍然由工厂根据政府规定的供给标准统筹发给,其他工资部分逐渐回归到货币形式发给。      

专业人才有特殊津贴

        值得一提的是,陕甘宁边区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特殊津贴政策。

        1942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第19次政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建设厅提交的关于专业技术干部待遇问题的提议,并取得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系统的统一标准,首次规定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特殊津贴标准。该标准制定的原则,是贯彻落实“施政纲领”提出的“尊重知识分子,提倡科学知识……欢迎科学艺术人才”的精神,“为了争取外来技术人员,故对于聘请的技术人员及特殊技术者,不仅要优待,而且要和边区以外的待遇一样或更高”。

        按照不同的技术等级,该规定把专业技术人才分为4个等级,其待遇标准分别为:

        1、津贴

        一级 90~100元;

        二级 70~90元;

        三级 50~70元;

        四级 35~50元。

        2、衣服(一二三四级同)

        每年发给单衣2套、衬衣1套、棉衣1套,单鞋2双、棉鞋1双,手巾2条,被褥各维持1床,其质量与一般工作人员同。

        3、住宿

        在各该机关、农场、工厂等有可能时按以下原则:一级独住一个宿舍;二级2人住一个宿舍;三级及四级与一般工作人员同。

        4、出差

        应有牲口驮行李或代步,不设专用马。

        5、饮食

        与一般工作人员同,尽可能有勤务打饭打水等。

        6、其他(技术人员特别需要文化及政治食粮之供给)

        书报供给:

        ①《解放日报》:一级1人一份;二级2人一份;三级3人一份;四级4人一份。不足以上人数者酌量发给,由本机关购进。

        ②书籍:一般书籍与《解放日报》同。

        ③尽量给予听报告的机会。

        这是1942年的统一标准,此前各个系统都有自己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特殊津贴标准。在公营工业领域的沈鸿、李强都属于专业技术人才,他们1938年享受的每月20元津贴,就属于当时边区政府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特设的最高津贴。虽然干部津贴没有工人工资高,但是具有专业技术的干部津贴,相对于革命队伍里其他干部的最高津贴只有5元的上限标准,已经高出很多了。

        别人不会做的活,他(她)会做;别人做不好的活,他(她)能做得好,这是专业技术的力量,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工业生产领域,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生动地体现在工厂车间里。在活生生的事实面前,没有人不承认专业技术的力量和能力差异。承认差异,积极向上,比学赶帮超,让每个人的进步实现集体的进步。

        

        如果说供给制建立起了革命队伍对于基本民生的保障体系,那么,在一定领域试行工资薪俸制,是实现了革命队伍对于发展生产、促进生产力进步的重要杠杆。生存与发展,是摆在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面前的基本问题。如何通过设置合理的分配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生产发展、生产力进步,是对于任何一个执政者、任何一个执政党的重大考验。

        延安革命队伍通过供给制和薪俸制,比较好地解决了在确保每个人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基础上,探索完善一整套能够充分激发工人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管理制度,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劳动原则。尤其是在遭遇严重通货膨胀和经济危机的形势下,能够确保基本民生,主持社会公正,是值得称道的成功经验和智慧决策。

        
        (摘自《延安缔造》,朱鸿召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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