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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中院院长丁铧被查,该院曾被曝与拍卖行四六分成佣金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4-09-01 18: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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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1日消息,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公开资料获悉,丁铧,男,汉族,1958年2月生,浙江义乌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

        历任金华市农业药械厂工人;金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金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级);磐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 庭副庭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2005年3月起调任台州,先后担任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此外,丁铧还担任过浙江省法官学院和宁波理工学院兼职教授。

        澎湃新闻同时发现,丁铧履职台州后,台州中院曾被媒体曝光法院执行庭在案件资产处置中,与拍卖行“四六分成”违规收取执行标的物拍卖佣金。     

曾谈“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公正”        

        澎湃新闻发现,丁铧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今年8月15日。当日台州市人大召开的“一府两院”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会,丁铧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身份,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了上半年工作情况。

        丁铧在对外宣传及媒体报道中曾保持着“廉洁自律”形象。

        2010年12月23日,在浙江某媒体举行的一次网络问政访谈中,时任台州中院院长的丁铧在谈及近年出现的腐败现象时表示,司法承担了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法官作为一个特殊职业群体,责任重大。司法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现在已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话题。个别法官作风不正、违法乱纪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官队伍的形象。

        “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公正”,丁铧在访谈中如此表态。当时丁铧还主动代表台州两级法院党组欢迎群众监督,并表示如果网民朋友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哪怕有线索的,均欢迎大家进行监督。

        澎湃新闻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丁铧在任期间,或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他在担任台州中院院长期间长期与一女子存在暧昧关系。而丁铧此举,亦曾被家人发现。其家属曾向台州市相关部门反映。       

任职期间曾被曝法院执行案件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佣金        

        2009年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刊登《台州法院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一文,曝光该院执行庭在案件资产处置中,与拍卖行“四六分成”违规收取执行标的物拍卖佣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应美娟夫妇是做铜生意的,2007年拍下位于台州市东路桥大道33号西边的4间房产。拍卖落定后,应美娟无意中问拍卖公司的经办负责人:“你们赚钱好轻松啊,一锤子敲下去,就十三四万收进来啊。”

        她得到意想不到的回答:“哪里能有十三四万,法院还要拿走的啊。”

        “法院要拿?拿多少?”对方回答:“那至少四成的咯。”

        举报人提供的录音资料中,台州中院执行庭庞威法官也曾承认这一点。

        “这个嘛……有些拍卖行,为了进到我们这个系统里面,他就要拿出一部分钞票。这是正常的。拍卖行把他自己应得的一部分拿出给法院,跟别人一点也没关系的。”庞法官说。

        这位在执行庭任职多年的法官也透露,四六分成是法院统一的。“只要进入我法院拍卖系统里面的拍卖行,都是这样的。”

        庞法官透露,台州中院应有相关文件,“没有文件怎么操作啊?没有文件哪里有胆收啊?这肯定都是院里面的钞票啊。这两年没有了,之前是有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台州中院2005年拍卖的某案卷中见到一份《执行和解协议书》,其中写明拍卖款中应支出“拍卖佣金、评估费及公告费178500元”。

        案卷中有一张十分规范的《台州中院执行局委托评估、拍卖费用结算审批单》,各项评估、公告、拍卖机构费用“共166428元”,下面有一个计算 公式,白纸黑字明明白白打印着上述款项要“×60%”,再加上“两税”,再减去“已向买受人收取3%”,法院支出的评估拍卖公告佣金一下缩水成了 “111929元”。

        这两者的差价是66571元。《审批单》上小字写着:“中院66571元。”。而在该《审批单》上依次有执行局法官李士平、栋红兵的签字。最下面,是台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钟普林的签字。

        而对于媒体曝光的情况,台州中院给予了正面确认。据报道,台州中院有关负责人回应:法院接受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监督。关于文中提及的拍卖佣金一事,因原由执行部门负责执行评估、拍卖等工作,确实存在收取部分拍卖佣金的不规范做法,此款项统一进入法院账户,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上交财政。

        一位接近台州法院系统的律师1日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还无法证明当时作为一把手的丁铧是否与该院执行案件违规收取拍卖佣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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