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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粮食局长仕途止于“月饼”,因收礼被免职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4-09-01 20:07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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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正局级)日前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节礼,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8月31日下午,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点名”通报。其中,该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正局级)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节礼,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通报称,2014年8月26日,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兼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应邀接受其管理服务的某私营企业宴请,并接受该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及月饼。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刘中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南京市商务局和南京市粮食局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2010年该市大部制改革中,南京市商务局正式成立,承担了原商贸局、粮食局的全部职能以及原外经局的外贸、外经、外包的职能,增挂市粮食局牌子。而在2012年该市综合改革中,南京市政府强化了粮食监管职能,增设了粮食局局长(正局)和粮食监督检查处(编制4人),刘中华被任命为粮食局局长。

        澎湃新闻记者9月1日来到南京市商务局(粮食局),刘中华本人并未在办公室。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对刘中华的处理将严格按纪委的相关规定,刘即使来到单位,肯定也不会负责具体工作。目前,局里已经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纪问题,尤其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南京市纪委称,下一步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是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在公布的9起案例中,粮食局长被免职是查处最快、官员级别最高的一起。从8月26日到查处公布的31日,仅隔了5天时间。

        其他8起案例发生的时间多在今年上半年或者2013年。例如,南京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高玉国,于2013年10月,通过发请柬、短信及打电话、口头邀请等方式,通知自己原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的同事及亲友参加其女婚宴。2012年至2013年间,高玉国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两次参加业务关联单位组织的公款旅游活动。经浦口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玉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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