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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纪实

2021-05-12 17: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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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动来到家门口给我们解决案子,真是太好了。”5月11日,平川区人民法院在共和镇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表示感谢。

主动上门服务 解开群众心结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川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各项措施将执行工作延伸至百姓身边。今年3月以来,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27件,执结376件,执行到位金额2769万元。上述案件正是执行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

“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就没有办不好的事。”这是执行局干警们常说的话。针对辖区地广、山多、交通不便的实际,执行局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早上10点,执行干警一行带着申请执行人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家中,尽管刘某某不在家,但在听完执行法官对案件详情的介绍后,刘某某的父母却极力配合执行局开展工作。

“我儿子虽然自己也深陷各种经济纠纷中,但是法律面人人平等!我这就给我儿子打电话!”刘某某的父亲说完,就拨通了刘某某的电话。经过协商,被执行人刘某某表示愿意主动50000元的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强制措施 让“老赖”无处遁形

“对涉民生案件耍赖的被执行人,要有‘绝不放过’的态度,坚决执行到位。”执行局局长杨文录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时这样强调。

下午3点,执行局干警一行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家中。该案执行款共50000元,但是距离刘某某上次做出还款承诺已经过去了3个月,刘某某始终没有任何还款意愿。期间,执行法官不断向刘某某释法明理,反复强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刘某某依然不为所动。

“由于你之前的行为,已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之中,如果还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刘某某不得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我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刘某某在支付完执行款后这样感叹。

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涉民生案件的特点,打破日常工作模式,采取夜间执行、错时执行、突击执行、假日执行等措施,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强力推进民生案件执行。截至目前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共查封房、拍卖房产14处,成交额318万元,限制高消费275人,司法拘留18人。

为防止“老赖”逃避法律义务,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还将5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各类媒体上集中曝光,对其经商、置业、消费等进行有效限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在一系列强制措施的密集“攻势”下,“老赖”们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案件执结率大幅提高。

局所共建 联手化解执行矛盾

“感谢你们的帮忙,让我成功拿到了执行款!”早上11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握住执行法官的手高兴的说道。

张某在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沙场打工,但工作一年后,张某却未能及时拿到劳务费,双方产生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被执行人始终采取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再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并邀请当地司法所所长共同参与,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尽快让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同时考虑到镇司法所比较了解社情民意、村规民俗及本案当事人的情况,案件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较为认同,故邀请共和镇司法所所长共同调解本案。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与司法所所长积极沟通,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司法所所长凭借丰富的乡土知识和多年的农村生活阅历,从当事人的角度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执行法官凭借多年的审理经验,从法律规定和审判实务等方面,耐心地为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局、司法所的共同调解下主动履行了全部40000元执行款。

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局所”对接模式,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亮点。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所与法院优势互补,便于执行法官全面地分析案情,形成思维的多维性,找出于情于理于法兼顾的解决方案,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获得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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