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广东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受贿1900余万,一审被判无期

新华网
2014-09-06 11:59
来源:澎湃新闻
打虎记 >
字号

        

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

                

        广东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宣判,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吕英明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900多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50万元,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期满后,吕英明9月5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吕英明,1994年至2012年在担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副局长、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

        2013年1月2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立案检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英明开除党籍处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