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睡前阅读·海上志怪】阴阳共享的法律规范

百魅夜行
2014-09-09 22:13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字号

        
《聊斋志异》之《陆判》插图。

        在金庸小说《鹿鼎记》中,康熙为酬韦小宝东奔西走之劳,给了他一个轻松的差使,去扬州修忠烈祠,可是康熙拒绝给岳飞封号。“修关帝庙,那是很好,关羽忠心报主,大有义气,我来赐他一个封号。那岳飞打的是金兵。咱们大清,本来叫做后金,金就是清,金兵就是清兵。这岳王庙,就不用理会了。”韦小宝心中想:“原来你们鞑子是金兀术、哈迷蚩的后代。你们祖宗可差劲得很。”

        康熙希望以官方名义宣扬关羽的忠心,淡化处理民族英雄岳飞,以免给满人的统治添麻烦。这种在立庙资格上做文章的心思,并非到康熙才有,实际上,历朝对于能否进祀典吃官方冷猪肉,都会进行资格审查,甚至会列出“负面清单”。比如在《国语·鲁语上》中,展禽(柳下惠)曾概述春秋时期祀典的原则:“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扦大肆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简单地说,就是为国家民族立下大功劳的人,死后才有可能得到官方的祭拜。

        对那些未能列入祀典的民间祠祀,朝廷统称为“淫祀”,虽然明知无法禁绝,但是官面上还是要狠狠打击的。所以,“禁淫祀”的诏书从西汉开始,就一直史不绝书。只不过,这种打击往往流于表面,有时甚至会收到很荒谬的结果。史载唐代狄仁杰持节江南,毁淫祠千七百所,一直为人称道。可是他担任魏州刺史时,因有善政,“吏民为之立生祠。及入朝,魏之士女,每至月首,皆诣祠奠醊”(《太平广记》卷三一三引《玉堂闲话》)。而且有意思的是,每当魏州百姓献果酒祭拜他之时,在遥远的长安朝堂上,狄仁杰还会有感应,面带醉酒之色,颇为尴尬。        

        这种官方与民间在祭祀问题上的反差,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分析,当然有其意义,可是对于阴间来说,却殊无必要,因为以阴间的视角看,无分官民,这些全是阳间对自己这个世界成员的供奉,照单全收。换句话说,阳间对于阴间的祭拜,无论是否有章可循,多多少少都会起到作用。更进一步说,阳间的政策规范,即便不直接涉及祭祀,在阴间也能通行。这就像中国一些名牌大学的学分,美国的大学也会承认。

        正是因为意识到阳间的法令在阴间也能通用,鬼有时就会请生人帮忙,比如《庸庵笔记》“旅鬼索路凭归费”条说的故事:

        山西学台有一幕僚为鬼附体患病,经常胡言乱语。同事待他清醒后详细询问,得知附体的鬼是前任学台的幕僚,四十多岁在任上去世。因为他死于病人所住的房间,经常过来闲聊,鬼找人闲聊,于是……众人趁他下次附体时,劝他早日回乡,不要在这里祟人。此鬼说:“我也久客思归,可是阴间也有关卡,没有路凭(路条)过不了关。诸位都是公务员,如能为我办理一份官方通行证,感激不尽。”众幕僚说这好办,于是取来空白通行证,填上鬼的姓名,盖好公章,将其烧化。过了一会,鬼又附体病人说:“多谢诸位同僚的厚爱,路凭已经收到。不过我囊中羞涩,能不能再惠赐些盘缠。”众人大喜,又买了纸钱烧化。此时“旋风忽起于地上,纸灰乱飞如蝴蝶,渐转渐高,结成圆球,吹入云霄,倏忽不见”。那鬼显然已将钱收走。病人也霍然而愈。        

        在这个故事中,阳间烧的纸钱能供阴间的鬼开销,早已为人熟知。有意思的是,阳间的通行证在阴间也完全通用,说明阴阳其实是在共享一些法律规范(《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也有关于阴阳路条通用的记载)。当然,这种共享不完全对等,阳间对阴律的认可度更高,比如生人或建筑遭遇雷击,往往被视为阴谴。人的生死寿夭以及贫富穷通,也被认为是阴德之损益,对触发阴间的法律及道德规范起作用。由于阴间进入阳间更容易,有些阴律因此能越界判罚,让人瞠目结舌。

        《客窗闲话》卷五的一则故事说:河北的某武举人脾气暴躁,素来不信鬼神。因为中年丧子,迁怒于鬼神。在村民祭赛之时,公然在戏台上辱骂城隍爷。当时就遭到报应,被阴律判决杖责,仿佛被人驾着奔到城隍像前,“俯伏如有扑之者,两臀现紫黑色,哀叫不敢”。杖责之后,他回家告知妻子,挨一百大板之外,还要充军发配到滇南烟瘴之地,并且一路有鬼使押解。此人当天就取了行李,直奔滇南,在蛮荒之地做长工,多年不敢回乡。作者感慨地说:“世之获咎于神明,闻有在疾革时被谴责者,以肉身昭昭遣戍,直闻所未闻。”我们一直知道有跨省追捕,也知道有跨阴阳追捕,但是因触犯阴律,而让生人在阳间服刑的,确实少见。

        当然,阴间对生人做出惩罚或奖赏,行为背后的理据是对阳间一系列规范的认同甚至提升。当这种认同在阳间以特殊形式表现时,会显得比较神奇。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阴间对此也同样敬畏,很多志怪故事都提到阴差对士大夫阶层的尊重和礼敬,因为阴差大多知道这些人今后的命运,所以在这些士大夫飞黄腾达之前,就提前敬畏起来。

        据《都公谈纂》卷下记载:明代宗时,四川幼童李实经过村里的土地庙,庙里的塑像见到他就主动起立,不敢坐着。他觉得可能是有精怪捣鬼,想要砸毁塑像,被母亲劝阻。当晚土地爷就托梦给村民:“小神敬重李大人,每次他经过时就起立致敬,可是他不清楚,请诸位乡邻帮小神解释一下。”李实知道后,顽童心起,跑到土地庙,故意在塑像背后写上“此人无礼,合送酆都”。当晚,土地又托梦给村民,已经吓哭了:“小神不知如何又得罪了李大人,竟要把我们发配到酆都去,请诸位代小神向李大人的母亲求救。”村民告知李母,李母大怒,将李实呵斥一顿,命他将塑像背后的字迹洗去。而李实后来果然仕途顺畅,官拜右都御使,在土木之变后,还奉命出使瓦剌,拜见了被俘虏的明英宗,对瓦剌送回英宗起到重要作用。

        在这个故事里,李实虽未发迹,但其将来的官位显然远胜小小的土地爷,土地对他的敬畏,一方面是对他将来官位的尊重,另一方面也说明阴间对于阳间职位、权力的认可。可以更进一步说,阴间对阳间的职位、权力的认可,其实是对阳间文化价值观的认可。虽说阴阳异路、人鬼殊途,但是在古人的信仰中,阴阳两界并非截然不同的两段。在他们眼中,正是因为两个世界互相依存,互相承认对方存在的必要和价值,现实世界和超现实世界才能真正和谐。

        对于阴律的作用,纪晓岚曾有一段话,说得很有意味:“幽明异路,人所能治者,鬼神不必更治之,示不渎也;幽明一理,人所不及治者,鬼神或亦代治之,示不测也。”(《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幽明异路但幽明一理,也许古人正是想到阴阳界共同认可一个理,才不至于过分焦虑。

        (作者系媒体人)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