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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白人男性霸权”:白人男子>白人妇女>黑人?

蔡萌
2014-09-14 14:15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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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历史上最博学多才的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说过,衡量文明的标准之一,是一个社会对于女性的态度。他对印第安人的男女关系模式极其反感,认为印第安男人居然会让妇女去干重活,证明印第安文明毫无疑问是落后而低下的。杰斐逊的看法在美国十分普遍。例如,尽管后来日本崛起并先后战胜中国与俄国,但是很多美国人并不承认日本的“文明”,因为他们认为日本女性的地位过于低下,受到男性过分残忍的对待。尽管美国的这些精英男性看似在为女性说话,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以今人的眼光来看,其所持理由中所体现的种族和性别优越感再明显不过:美国男子是文明人,懂得如何对待作为弱者的妇女;而其他种族的男子则是不文明的,他们对妇女极尽压迫之能事。

        因此,美国的女权主义者并未因自己在“美国文明”下受到的优待而受宠若惊。在极其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她们眼中,这只不过是一种大男子主义式的炫耀和自夸。尤其是美国70年代以来的一批女历史学家通过对史料的解读和组织,美国精英男子在现实和历史当中的“文化霸权”更被抽丝剥茧般地展示于读者面前,无所遁形。这群史学家的可贵之处在于,她们不仅试图通过历史写作来为女性讨回公道,而且有意识地对散布于人类社会中的符号、隐喻、话语等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从而大大加强了其作品的学术价值和论说力度。

        因此,确切地说,这些女学者所做的不再只是妇女史,而应被称之为性别史或性别思想史。其基本思路与新文化史“水滴折射太阳”的写作旨趣可谓异曲同工。她们关注妇女问题,但又不局限于妇女问题,而是认识到妇女问题与一些看似毫不相关的现象实则有着紧密的联系,并把这些隐而不彰的线索以细腻的笔触揭示给读者。接下来将要谈到的几位女历史学家对帝国主义的重新解读,便是妇女史家所做的最为原创性的贡献之一。

        
西奥多•罗斯福为什么要当西部牛仔

        盖尔•白德曼(Gail Bederman)的《男性气概与文明: 1880至1917年间美国的性别与种族文化史》(Manliness and Civilization: A Cultural History of Gender and Race in the United States, 1880-1917)一书对帝国主义文化与性别观念的探讨,可以说奠定了此后类似主题研究的基石。

        “男性气概与文明”这个标题模仿的是福柯的经典著作《疯癫与文明》,作者也有意识地借用了福柯的“话语分析”方法。但这本书中的“文明”又与福柯有一些区别。福柯的“文明”是指现代文明社会对人类原初本性的规范乃至压抑,而白德曼的“文明”则具体是指19世纪中后期流行的社会进化学说。由查尔斯•达尔文、赫伯特•斯宾塞、萨姆纳等人宣扬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这个时期一跃而成为统治性的思想意识形态,其他一切诸如宗教信条、外交政策、社会政策等都要置于社会进化论(或曰“文明”)的标准下重新检验或者理论化。

        在种族文明情结十分严重的美国白人精英眼中,白人妇女作用十分关键。他们在贬低妇女心智的同时,又极力赞扬其纯洁无暇和美好的一面,试图以一种骑士或绅士的态度来屈尊讨好、迎合和保护妇女。而中国、日本、印第安等民族对待女性的方式与美国精英们的这种价值观相去甚远,因而在指责这些落后民族残忍地对待妇女时,也就更加强化了美国白人男性的种族和性别优越感。

        然而,这种绅士精神和男子气概的黄金年代只存在于19世纪中期资本主义最为繁荣的时期,也即英国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所称的“资本的年代”。英国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曾用讽刺的口吻说道,男性的自信靠对女性的贬低和蔑视得以建立。在照镜子时,其自我形象必定是放大了两倍以上。否则,他们便难以有足够的自信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踌躇满志地投入到政治活动中去。王尔德戏剧《好丈夫》中的约翰爵士将他的家庭当作下议院,旁若无人地发表政治演说,正反映了伍尔夫所说的这种现象。尽管他的夫人感到尴尬,并且好心在其演说时支开了他们的管家,但对于英国议会议员这种地位的男性精英来说,这种优越感显然是不易打破的。当中产阶级男子一人所赚的钱足以养活全家时,绅士精神自然是有保障的。可是随着70年代后经济萧条的到来,美国白人男性这种不证自明的优越感开始受到了威胁,他们需要时刻寻找和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了;而这也是霍氏所说的“帝国的年代”的开端。

        白德曼不厌其烦地强调男性在“帝国时代”到来后的这种不安全感和脆弱性。她指出,随着美国工业文明的进展,许多男性告别了室外的工作(如耕种、渔猎等),而从事着体力消耗相对较少、比较难以展现男性野性一面的工作。尤其是中产阶级男子,他们的工作事实上基本可以为女性所替代。更糟糕的是,伴随着经济危机的蔓延,中产阶级们沮丧地发现,已经很难像维多利亚时代一样,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养活整个家庭。养家糊口的重负加上工作中激烈的竞争,使中产阶级男子普遍患上了神经衰弱的疾病,而他们对女性的绝对优势也是摇摇欲坠。

        在一个社会中,男子对女子的地位优势很明显时,男性往往会显得对女性较为宽容,也就是所谓的“绅士风度”;但当女性对男性构成威胁又未完全胜过后者时,大男子主义往往会变得格外激烈。同理,此时整个美国社会的“大男子主义”也受到妇女从弱势走向强势地位的激发,而开始加剧,并释放出能量,推动了“帝国年代”的进程。

在老罗斯福看来,只有先成为“野蛮人”,才能拥有男子气概。

        白德曼对男性气概与帝国主义文化的分析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案例来进行的,因此更增强了这本书的可读性。她对罗斯福的心路历程和个性的刻画尤其精彩。西奥多•罗斯福自幼多病、身体虚弱,在刚刚踏入政坛时,受到了同僚们疯狂的嘲笑。他们认为罗斯福的行为举止显得很“娘娘腔”,并把他比作英国的同性恋作家王尔德。这种风评很快传开,对于罗斯福的政治生涯很可能是毁灭性的。

        年轻的罗斯福深知男性气概对于其政治形象的重要性,因此毅然决然地跑到他在西部的农场当了两年牛仔。在当牛仔时期,他几乎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与大自然和印第安人进行了艰苦的搏斗,很多次都有生命危险,但最终将他磨练得更有“男子气概”。随后当他在海军部擅自下令攻击西班牙在菲律宾的舰队,并且作为一个全国闻名的战斗英雄从古巴战争归来,这时已经没有人会质疑罗斯福的男子气概了。

        这种政治文化可以说完全塑造了罗斯福这个人,并贯穿了他的一生。即使卸任后,他还雄心勃勃地跑到南美和非洲去打猎。如果仔细探究这些举动背后的文化含义,就很容易发现白德曼所说的性别观念。一个有趣的故事是,罗斯福在打猎时听说有一个部落擅长猎狮。这令罗斯福大为感兴趣。在他看来,低等种族是女性化的,而高等种族是男性化的。低等的、女性化的种族竟然有如此的勇气与技能去猎杀狮子,而身为男性代表的白人种族,怎么能逊色于其心目中妇人女子一样的种族呢?因此罗斯福强烈要求同该部落的男子一起去猎狮,以证明自己比野蛮人更具男子气概。然而,他遭到了严正的拒绝。其原因令人啼笑皆非:这个部落的人与罗斯福有着一样的性别观念,他们也将猎狮这种危险的活动看成是男性气概的象征和专利,认为女子和外族是无资格参加的。

        白德曼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背后性别因素的剖析是敏锐而细腻的,1880-1917年这段时期的各种现象,诸如博览会、拳击比赛、美国南部对黑人的私刑、畅销小说、电影等在她的笔下无一不包含着鲜明的性别文化色彩。美国社会中的“大男子主义”——男子气概则是所有这些性别观念的核心所在。        

        
性别观念导致美国人支持侵占菲律宾?

        另一位性别史女作家克里斯汀•霍根森(Kristin Hoganson)的著作《为男子气概而战:性别政治如何刺激了美西与美菲战争?》(Fighting for American Manhood: How Gender Politics Provoked the Spanish-American and Philippine-American Wars)则通过重新考察一场帝国主义战争——美-西-菲战争,对美国的性别文化如何影响到其帝国主义征服做了一个更为具体的解读。她看到,这场战争始终贯穿着十分强烈的性别观念。

        霍根森指出,在美国内战前,有两个主要群体被排除在参与政治的范围之外,即黑人和妇女。但是随着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通过,妇女成了被剥夺选举权的最大群体。不仅如此,第14条修正案还明确将“男性”(male)一词写进了宪法条文。在美国白人精英看来,妇女比黑人更不适合参与政治。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伊莱休•鲁特曾说:“政治是另一种形式的战争。在政治中充满了斗争、冲突、争辩、仇恨、嫉妒、激昂、煽动,这一切都与妇女的气质(womanhood)背道而驰。”因此,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妇女即使出现在公开的政治场合,往往只是作为点缀而存在的,政治和战争需要男子气概,因此只能是男性的专属领域。

        然而,90年代后美国的妇女运动日渐成熟。许多中西部的州给予妇女正式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少妇女在选举中击败了男性对手。最令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在犹他州的一次参议员选举中,女民主党候选人玛莎•坎农战胜了她的共和党阵营的丈夫,顺利当选。妇女发起的禁酒运动更是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此外,妇女还参加了19世纪末的仲裁运动(arbitration movement),呼吁“文明国家”和平解决争端。

        但是这一切在保守的共和党人和所谓的极端民族主义者(jingoes)看来,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它意味着美国的政治在走向堕落,政治和外交都在变得“女性化”,美国人的男子气概正在丧失。因此妇女要求选举权与国际仲裁的运动导致美国保守精神的激烈反弹,而在这个节骨眼上,西班牙在古巴的所作所为以及它与美国的长期矛盾,正好给了保守派们一个“宣泄”和重振美国社会男子气概的机会。

        由于美国人普遍相信出兵是为了将古巴人民从水深火热的西班牙压迫中解救出来,而当美国摧枯拉朽般地击败了西班牙的军队,并且占领了西班牙在菲律宾的殖民地后,这种对男子气概的崇尚在国内达到了顶点。美国战斗英雄们的大丈夫气概备受赞誉,相形之下妇女的气质显得十分渺小。这又进一步激发了美国公众对帝国主义行为的支持,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帝国主义”,或者至少与欧洲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不同,而是为了解救、帮助和教导当地人民,就像英勇的骑士从流氓恶棍手中解救和保护美丽的少女一样。相反,在打败了觊觎少女的恶棍后,却畏惧别人的闲言碎语而不再去管这个少女,任由西班牙这个恶棍卷土重来或日本、德国等邪恶的男子动歪心思,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男人”(unmanly)的和缺乏男子气概的。

        这种性别观念是导致不少美国人一开始就支持占领菲律宾的重要因素。他们并不了解菲律宾和菲律宾人的诉求,只是通过这种简单的隐喻来理解美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关系。他们天真地认为,这是展现男子气概的最好机会。但是,随着菲律宾人的奋起反抗,战争变得日益残酷,这种观念越来越站不住脚了。轻而易举战胜西班牙恶棍的战斗英雄陷入了与菲律宾“野蛮人”的血腥杀戮。

        当美国军队为了泄愤对被捕的菲律宾人实施水刑等酷刑,甚至屠灭手无寸铁的整个村庄时,过去那种骑士解救少女的神话彻底消失了。妇女组织指出,许多在菲律宾的美国军人不顾自己在家的白人妻子,堕落到与当地的菲律宾妇女结合,破坏了美国人最为重视的家庭,这能称之为男子气概吗?不仅如此,卖淫现象在军中十分普遍,许多军人还染上了性病,军纪松弛,醉生梦死,这些都使之前想象的男子气概沦为笑柄。

        霍根森总结道,在男子气概与帝国主义侵略的联系逐渐消退的情况下,美国的帝国主义冲动也大大减弱。对外征服不再能唤起美国公众的热情,他们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国内的进步主义改革。她承认,对美西和美菲战争的再阐释并非想要给出最为全面的答案,而只是对其中往往为学者忽视的一面进行深入的探讨。事实上,她对这两场帝国主义战争的分析是敏锐而富有启发性的,这种性别观念与战争的关系还可以延伸到其他的战争研究中。她的这部著作进一步推动了性别史领域的拓宽。

        
种族主义vs女权主义:白人男子>白人妇女>黑人?

        虽然性别史家们在进行史学研究时,其倾向性较为明显,大都是以批判和分析男性霸权为主,但总体说来,她们并没有丢掉客观公正的立场。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性别史家也并非完全站在妇女立场上,而是对历史上的女权主义有所批判和反省。其中,路易斯•纽曼(Louise Newman)的《白人妇女的权利:美国女权主义的种族起源》(White Women’s Rights: The Racial Origins of Feminism in the United States)一书堪称代表作。

        在书中她大胆断言,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女权主义并不如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是一场以呼唤平等为诉求的运动,而是以种族观念为核心的。换言之,美国的女权主义先驱们主要并不是以男女不平等为理由来呼唤选举权,而更多地是站在维护白人种族利益的立场上要求选举权,并对美国这一时期的帝国主义征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纽曼首先提到了美国内战后废奴主义与女权主义的分裂。内战前的女权主义者大都支持废奴,但是内战后黑人男子获得了选举权,而妇女依然未能获得,这令许多人大为不满。尽管曾有黑人活动家表示不支持这条宪法修正案,愿意与女权主义者一起战斗直至所有人获得解放,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等大多数黑人领袖还是欣然接受并支持第14和15条修正案。

        著名的女权主义领袖伊丽莎白•斯坦顿(Elizabeth Stanton)和苏珊•安东尼(Susan Anthony)等对黑人领袖的“变节”行为十分愤恨,种族主义情绪开始抬头。例如安东尼对道格拉斯与一位白人女子的第二次婚姻深为不满,并在私下里向斯坦顿叫道:“我希望你不要涉足道格拉斯的婚姻问题,这可是一次种族之间的通婚!”这种情绪在女权主义者内部愈发普遍,也预示着废奴主义同女权主义之间的渐行渐远。

        正是基于这类种族的优越感,女权主义者自认为比黑人更有资格获得选举权。在她们眼中,黑人是未开化的、智力低下的种族,即使在内战前,女权主义者支持废奴也是出于对奴隶制本身的反感,而不是对黑人的平等观念。同许多男性保守主义者一样,女权主义者也对黑人和白人通婚深恶痛绝,认为这样会损害白人血统的纯正和优越性。

        这些女权主义者的种族观念如此浓厚,毫无疑问会损害男女平等的主张,因为在白人男性看来,妇女跟黑人一样都是低劣的,他们甚至宁可让黑人男子得到选举权也不愿支持妇女普选权。在这种情况下,妇女为了争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就必须诉诸更高的法则。这一法则既非宗教,也非平等思想,而是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进化论和随之而来的种族等级制观念。

        美国社会主流思潮的变化,为妇女改变自身地位提供了契机。如果说美国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核心主要是声称男女的不平等地位是由上帝赋予的,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自然秩序,因而带有很强的神学色彩,那么随着社会进化论越来越广泛地被接受,“男尊女卑论”必须证明这种秩序能够推动“文明”的进化,否则它本身便岌岌可危。

斯宾塞认为,女人智商不如男人;女人上大学,是与文明相背离的。

        事实上,两位社会进化论的奠基者——达尔文和斯宾塞在著书立说时,已经考虑到这一问题,并为男尊女卑的秩序进行了辩护。达尔文认为人类进化主要是由男性推动的,女性基本不参与生存竞争,因此男性在身体和智力上的进化都要高于女性;而斯宾塞相信,因为妇女需要“积蓄力量”用于生育,导致其智力低于男性。斯宾塞甚至宣称,事实证明女子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是与文明相背离的,一方面女子柔弱的身体无法承受大学里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女子受教育后会降低其生育的意愿,进而影响到整个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命运。

        所以,在许多美国的精英人士看来,女性与“文明”最为直接的关系就在于女子是种族再生产的工具,是保证优越的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不至于后继无人的根本所在。在这种文明的标准下,他们一方面极力强调白人妇女在理性、体力和智力方面都劣于男性,另一方面又极力歌颂白人女性,将之塑造成贞洁的、闪耀着母性光辉的形象。强调妇女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劣于男子是为了维持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地位,固化既有的社会秩序和家庭关系;而歌颂白人妇女实际上也是对其活动范围的一种限制和规范,意在使之安守本分,担当好贤妻良母的责任,并使美国优越的“文明”能够代代相传,而不要去涉足政治,更不要去争取选举投票权。

        白人妇女这种传宗接代、传承文明的形象在美国社会似乎是不证自明的。例如19世纪晚期曾有一张明信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白人夫妇在法庭申请离婚,羞愧难当的白人妇女手中抱的是一个黑皮肤的婴儿,而白人丈夫的表情甚为愤怒。人们对这个故事基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白人妻子与某个黑人通奸;另一种则认为白人妻子祖上有黑人血统。但是,接受调查的美国人当中,没人怀疑丈夫的祖先可能是黑人。因此,白人妇女在美国的社会文化中常常是一种受保护的、消极被动的群体,而不适合走出家庭,主动地去从事各种需要冒险精神和男子气概的事务。

        在社会达尔文主义观念的影响下,许多受教育的美国女性对社会进化论十分感兴趣,在进入高校后将它作为研究的课题,并且对达尔文和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作了修改。传统的进化论认为男子是人类进化的主要动力。但是她们指出,妇女才是进化的最终推动者。原因很简单:自然选择是通过妇女择偶来发生作用的。没有妇女的“选择”,男性的进化成果根本无法延续下去。男性在漫长进化过程中获得的成果是多变的,容易流失的;而妇女则将白人男性一些重要的优秀特征稳定地传承给后代,也因此才有了美国人为之骄傲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

        正因为女性在文明进程中起着如此关键的作用,19世纪末的美国女权主义者进一步向美国白人男性提出要求:由她们来独立地承担“文明化”劣等民族的任务。她们相信自己在“文明开化”过程中,能够比简单粗暴的男性帝国主义方式更能解决问题。妇女“仁慈、细腻、富有同情心”,这些优良的品质能够感化抗拒文明的种族,使之接受基督与文明的教化。因此,在美国社会中给予妇女(当然是指白人妇女)更为平等的权利,给予妇女与男子一样的选举权,使妇女在政治和公共事务中有更大的发言权,以及让妇女参与到美国的海外帝国主义征服中去,都将有利于维护美国白人的优势地位,保护所谓“盎格鲁—撒克逊基督文明”不受挑战与“玷污”,推动“文明”的进步。

        这样一来,妇女便可以不用诉诸平等思想,而单纯通过美国人中间流行的种族观念和进化学说来争取提高妇女的地位,让妇女走出家庭,从事社会和政治公共事务。但这种争取男女平等的方式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一,它进一步加深了美国白人对其他种族的敌视和偏见,牺牲了其他种族的利益;其二,美国的妇女参与了对外的帝国主义征服事业,尽管大多是以传教、教育等相对温和的方式进行的;其三,这种方式并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也不能消灭美国社会中歧视妇女的价值取向和各种话语,反而会削弱弱势群体争取平等的力量。

        纽曼的批判对象并非只是历史上的女权主义,也包括当下美国的女权主义。她在此书的结尾指责说,这种“种族主义的女权主义”与今天许多女权主义者的言论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她们试图以声称只关注性别,不关注种族问题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种族主义倾向。在美国,性别与种族问题是不可分开的,因为在美国占主导地位的是所谓“白人男性霸权”,歧视妇女与歧视其他种族的观念本质上是纠结在一起,且很难拆分的。

        

        这三本美国性别史的优秀之作各有所长,但均贯穿着同一个主题,那就是美国的所谓“大男子主义”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如何影响和塑造着美国历史上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以及运动,例如西奥多•罗斯福、美西战争、女权主义等。她们试图揭示,种族、性别、文明等观念都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这些共同构成了一个文化意义之网,而美国历史当中的人物和事件就如同蜘蛛一样,生活在自己结成的这个意义之网。

        要想理解这些人物与事件,就不能只探讨经济、财富、权力等因素,而必须结合历史人物的所思所想,尽量还原历史的情境,尽管后者的难度要远高于前者。性别史学家通过她们对性别问题的深刻理解,为我们讨论重大历史事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尽管我们不一定要同意她们的观点,但性别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观念,毫无疑问起着远比我们想象中重要的作用。即使是在战争、军事等这类纯粹由男性主导的事件中,也很难忽视性别问题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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