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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纪委详解“纪律红线”:什么宴请不能去,什么福利不能发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综合报道
2014-09-16 20: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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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人员什么样的宴请不能参加?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能去,那量贩式KTV可以去吗?有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如何办酒席才不违规?单位领导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9月16日,杭州市纪委结合部分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过《杭州日报》等媒体对“纪律红线”作了说明。

        今年4月,杭州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点名通报了今年以来该市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月再次点名通报13起。“这些案例中,有些边界明晰、一看就知道违规;对有些案例,则出现了疑惑的声音,‘怎么办婚宴也违规’、‘给全体职工发福利,领导要受处分?’不少人想了解违纪的‘红线’在哪”,16日,市纪委有关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        

6人餐费380元也被处分?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都属违规       

        【典型案例】今年6月26日中午,余杭区畜牧兽医局防疫指导科、畜牧兽医局瓶窑动物防疫检疫站、瓶窑镇农办6人在完成检查工作后,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瓶窑某养殖场场主的宴请,中餐共消费38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有人还相互串供、隐瞒真相。此后,6人分别收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告诫、批评教育等处理。

        【纪委点评】这起案例被通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一定争议。有人认为,6个人消费380元,金额这么小,全部受处理,是不是处罚过重?持这种观点的人模糊了1个基本概念:“公务人员不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这是不能碰的纪律红线,与金额大小无关。在实践中,要把握两点:公务人员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和礼物。宴请娱乐不分价值高低,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属违规。

        【典型案例】1月17日晚,西湖区人防办(民防局)调研员、副主任、副局长杨晓柳接受与其有工作联系的某单位宴请,餐费1370元,接受香烟2条、价值900元,饭后接受邀请参与由对方支付的娱乐消费活动,费用1640元。区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为副调研员。

        【纪委点评】对这起案例,大家争议不大,认为违纪事实明显,属较典型的违规接受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行为,应该受到处分。但对案例中的“娱乐消费活动”,有人也提出了纪律把握上的疑问:对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来说,哪些场所是不能去的?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能去,量贩式KTV可以去吗?

        对这类问题,主要把握2条红线: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不能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对于朋友聚会娱乐,目前纪律没有明确限制,但也要注意维护公务人员形象,不能铺张浪费、不能酗酒闹事。       

公务考察如何不违规?不能变相旅游、委托旅行社安排       

        【典型案例】2013年6月,萧山区社保保障管理中心以纪念“七一”名义,组织正式职工、临聘人员、退休人员共123人外出活动,行程安排2天,先赴余姚四明山烈士纪念碑、新四军浙东游击队司令部旧址举行纪念活动,后到象山县松兰山海滨浴场度假区旅游,花费95940元。区纪委给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林小勇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因工作所需必须开展的正常公务考察是允许的。在实践中要把握几点:公务考察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要根据各地各单位的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公务考察不能委托旅行社安排,旅行社票据不能报销差旅费。       

办婚宴、乔迁酒为何被处理?借机敛财、大操大办       

        【典型案例】1、2014年1月18日,桐庐县木材检查总站分水检查站木检员李松群借新房落成操办酒宴,主动邀请有人情往来的工作对象4人参加,收取礼金8200元;另有工作对象12人主动参加酒宴,李收取礼金7900元。合计收取16100元。县林业局党委给予李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11月30日,临安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运维部经理王飞虎为女儿操办婚宴,共办酒席81桌,收受礼金347份,计336100元。市直机关工委给予王飞虎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对这两个案例,大家的看法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是借机受贿,处理太轻。也有人抱怨:不知道党员干部如何办酒席才不违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处理,社会上俗称“限宴令”,“限宴令”不是禁止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而是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借机敛财。这是2条“纪律红线”,一旦触碰即构成违规。案例1的主要问题是来客中有部分是工作中的监管服务对象,存在借机敛财行为。案例2,办了81桌,明显高出当地平均水平,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上要坚决做到:坚持文明节俭,事先向组织报告,不接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事后向组织报告实际情况。       

领导给员工发福利也违规?看是否超标准、范围、程序       

        【典型案例】2013年“五一”、“中秋”、“国庆”和夏季高温期间,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钮健同意,4次以超市卡、面包券、月饼等有价证券和实物形式发放福利,价值100735元,上述福利经费在下属单位列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钮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在法定范围、程序内享受福利是职工正当权利,但发放职工福利不能突破标准和程序。实践中哪些福利可以发?应该怎么发?主要是把握好3条纪律红线:

        1、要有合法合规的开支渠道。对福利费、工会经费、党员教育管理费等,财政部门、工会组织和党的组织都有专门制度。在规定范围内支出是允许的,但不能随意变通,更不能从下属单位财务账户列支。

        2、不能把福利“隐身”在办公费等其它科目下。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以年终奖、出勤奖等各种名义发放福利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一些单位为掩盖“明停实发”行为,采取列支食品费、办公费等方式为干部职工谋福利。

        3、不能违反程序规定发放。       

违规津贴人人都拿为何处理领导?源头在“一把手”       

        【典型案例】2014年1月底,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8月抗高温加班、10月抗击“菲特”台风名义,给31名职工每人发放6000元加班费,计186000元。市规划建设局党委给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委员陈根秋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是不是一律不能发工作津补贴?职工高温补贴可以发吗?为什么人人拿了,只处理领导?主要有2点:

        1、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此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滥发。该案例即属自行新设“抗台风”、“抗高温”项目给职工发补贴。

        2、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津贴、补贴发放均有标准,各地各单位不得任意提高。以往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中,利用“小金库”进行资金体外循环的方式较普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违规违纪的源头在领导身上。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只有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产生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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