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黑龙江骂学生要礼物女教师被撤教师资格,学生曾签名为其求情

澎湃新闻记者 王巧爱综合报道
2014-09-19 09:53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涉事教师,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年级17班班主任冯群超。

        教师节当天,因为学生没有为老师买过节礼物,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年级17班班主任冯群超,上课期间辱骂全班学生,还要撤换“不配”、“掉链子”的班长。之后,班长组织同学集资,花费380元购买了6箱牛奶,分别送给了冯群超等6名授课老师。

        不过,女教师辱骂学生索要礼物的话被录音了,而且被上传到了网上。9月17日,依兰县教育局对于其作出撤销教师资格处分,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依兰县副县长等相关8人也被处分。18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文,整顿全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网传的女教师辱骂学生索要礼物录音全长6分37秒,在这段录音中,女教师不时说出“放屁”、“抠嗖”、“不要脸”、“一群废物”等污秽词语。录音显示,其辱骂主要是教师节当天,因为“人家别的班就是班长张罗的,咱班就啥也不张罗”,批评全班学生不把她“当回事”,班里没为老师们准备礼物,她觉得很丢人,为此,她还提出重选班长,选择一个“配的”、“不掉链子的”。

        据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依兰县高级中学冯群超班上一学生家长称,女教师辱骂后,学生们便合计,现场集资,每人三块、五块,凑起来给老师们买了礼物。当地媒体调查,学生共花费380元,购买了6箱牛奶,分别送给了冯群超等6名授课老师。

        但事情并未平息,有人将女教师这段辱骂学生索要礼物的话录音,并且上传到了网上,各大门户转发,引发网友关注,随后,此事引发了哈尔滨政府部门关注。

        9月12日,哈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领导要求立即组成专案组,会同哈尔滨市教育局、依兰县纪委开展了调查,据《黑龙江晨报》报道,在教育部下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文件后,9月5日,依兰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会议进行了学习传达,要求各学校校长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但依兰县高级中学没有传达和贯彻。

        当天调查后,依兰县教育委员会发文:责成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将所收受的礼品、礼金全额退还给学生;撤销其班主任职务;停止教学工作;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发后,当地媒体采访该校校长宿金来,宿金来承认“没有做好工作,我作为校长有责任。”依兰县教育局局长张振宇在听完女教师辱骂学生索要礼物录音之后,表示“十分愤慨”,他称“对教师来说,首先是师德问题,师德是一个教师首先要具备的条件,特别是在学生中,公开的索要,这更让人感觉到愤慨。”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事人冯群超今年35岁,2004年毕业于佳木斯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即在依兰县高级中学任数学老师,2011年起任班主任。

        9月15日下午,辱骂学生索要礼物当事人冯群超接受媒体采访,她回应媒体称,事发后,她早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她还回忆,9月10日晚自习期间,她就给全班学生道歉了,面对记者采访,她鞠躬向全班学生和家长道歉,“我确实错了,我对不起大家”。

        据依兰县高级中学17班学生回顾,事发当天,冯群超确实道过歉,她还向当时被免职的班长道歉,并且恢复了他的班长职务。事发后,该班全班学生签名还为冯群超”求情“,称冯群超带领他们班,“一直是红旗班”,还请求教育局不要撤换班主任,处罚从轻。“老师为学生操劳付出很多,一时情绪失控,情有可原。”还称,“虽然冯老师有错,但对待学生尽职尽责,希望教育局从轻处理……”

        面对已遭处分女教师的道歉,依兰县教育局纪检书记张市委公开表示,“虽然冯群超老师向学生和家长做了诚恳的道歉,但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还是会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希望冯群超老师本人能够吸取教训,全县其他教师也能引以为戒,做好本职工作。”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9月17日,依兰县纪委还给予依兰县高级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宿金来、依兰县分管教育工作的政府副县长田芳等8位相关责任人处分。

        18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集中整治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20日起至明年3月30日期间,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整治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整治期间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约束违规行为。依兰县教育局还就此为全县教师4条师德师风建设措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