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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英雄”被指黑社会“保护伞”?青岛单果潍案再开庭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刘旌 实习生 杨茜
2014-09-24 20:5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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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侦办聂磊案负责人单果潍被检方送上法庭。

        青岛聂磊黑社会案余波未尽。

        9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单果潍案,在临沂市河东区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他被指为聂磊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但在此前,他却因带队抓捕聂磊被称为“打黑英雄”。

        聂磊曾被称为建国以来青岛最大黑社会的头目。2010年,聂在北京落网后,公安机关通报了14名公安民警涉案被查处,其中包括原青岛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青岛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

        2012年3月,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彼时,作为本案的主办人,单果潍已从原青岛市南公安分局局长调任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然而,短短两个多月后,单果潍被查,成为聂磊案中第三批落马的青岛公安系统官员。

        时任山东检察院检察长的国家森曾公开透露,至2012年2月,在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有的滥用职权为其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

        澎湃新闻获悉的起诉书显示,单果潍共被控三宗罪: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起诉书称,2004年至2012年期间,单果潍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人员和单位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经营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和收受财物375万余元;他还被控侵吞公款48万余元。

        起诉书还控称,青岛警方调查聂磊案时,时任市南分局局长的单果潍,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聂磊“黑社会”违法犯罪:如对聂磊团伙的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知而不查等。

        此前有消息称,单果潍案发系聂磊在看守所内的举报。聂磊的二审律师随后亦证实了这一消息:“聂磊举报单果潍接受一商人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位于青岛的一高档公寓。

        但据澎湃新闻查证,起诉书的表述与前述消息有明显出入。检方称,2007年,单果潍以明显低于市价的方式,购买了该小区两套商品房及地下室等,少支付价款270余万元。

        “我们认为起诉书指控的所有事实,均没有有效的证据体系支撑。我们将为单果潍做无罪辩护。”单的辩护人王誓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办案机关涉嫌对单逼供诱供,并故意隐匿部分证据或断章取义。“我们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公诉人也称,他们已排除了部分非法证据,这证明有非法取证的行为。但他们不肯提交相应的同步录音录像和有利于单果潍的证据。”

        另据王誓华透露,直至9月24日下午的庭审结束后,本案尚处质证阶段,预计还将审理数日。

        现年52岁的单果潍历任青岛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市南分局局长、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等要职,并曾先后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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