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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正式发布沪港通试点办法:允许融资融券

澎湃新闻综合报道
2014-09-26 22: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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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规则。图为9月13日香港街头。  东方IC 资料

        沪港通规则已经齐备,将十一之后实盘模拟测试。

        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与今年4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沪港通允许融资融券是《试点办法》修改过程中的最大变化。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试点办法》完善了沪港通的额度控制机制。征求意见稿中,沪港通总额度余额原计算公式为“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总金额”,正式出台的《试点办法》将“卖出成交总金额”改为“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避免因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可能导致总额度余额超出初始额度。

        《试点办法》还明确,在港股通的集合竞价阶段因当日额度用完而暂停接受买入申报后,该时段内不再恢复,在沪股通的开市前时段因当日额度用完而暂停接受买入申报后,该时段内若额度余额大于零仍有可能恢复接受买入申报,在沪股通的连续竞价阶段及港股通的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用完的,暂停接受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

        另外,试点办法明确禁止通过低价大额买入申报等方式恶意占用额度。

        《试点办法》还增加了配股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沪股通中上交所上市公司对香港投资者的配股,由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认购,并适用上交所关于股票发行认购的现有规定。港股通中联交所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的供股、公开配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正式出台的《试点办法》增加了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规定。沪股通投资者可以在香港市场开展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但同时需要遵守上交所规定的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标的范围、担保卖空申报要求及比例限制、暂停业务等要求。

        《试点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港股通交易的申报数量、撤销申报、碎股卖出等事项,以及沪股通交易的申报内容、权益证券处理等事项;明确租用上交所交易单元的机构将与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并直接参与港股通交易等。

        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规则亦同时发布。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以《试点办法》等系列规则的发布为标志,沪港通规则体系已经基本齐备,但沪港通的开通时间还有待确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26日下午称,证监会主席肖钢及另外多位高层分别带队赴上海、北京、广东及新疆地区,对上交所、中国结算、及部分证券公司的沪港通准备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部分投资者进行了座谈交流。检查涉及多项内容,包括沪港通规则、技术系统、投资者教育、风险管理准备等,同时查阅了文件、记录、测试数据,并体验了现场演示。

        检查发现,有关各方的业务方案比较成熟,相关规则业务体系、业务流程基本定型。

        邓舸称,国庆节之后,还将进行沪港联网实盘模拟测试,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市场风险揭示和规则宣传等准备工作。

附件 关于沪港通的小贴士

问:炒港股与炒沪股有哪些不一样?

答:沪港市场的差异很多,仅从基本的交易机制差别来讲,就包括近30个方面。1、交易费率

两市交易费制度存在差异。除少数缴费项目的费率差别外,还有部分缴费项目的收费方式存在差别:

(1)佣金:沪市固定,港市协商

沪市A股交易佣金为固定费率,港股交易佣金可由经纪与客户协商确定。

(2)印花税:沪市单向,港市双向

两市印花税税率相同,为成交金额的0.1%,但是沪股为单向收费,港股为双向收费。

(3)过户费:沪市固定比率,港市固定金额

沪股按照成交数量的固定比率收取,港股则按照固定金额收取。

(4)红利税:沪市“5、10、20”,港市“0或10”

沪股的红利税根据持股时间长短为5%、10%和20%,而香港市场中本地企业派发股息不收取红利税,内地企业派发红利时按10%征税。

2、涨跌幅

两市涨跌幅机制存在差异。沪市在大部分情况下(除新股上市首日外)都实施涨跌幅限制,风险警示股票和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涨跌幅为5%,其他大部分股票和基金的涨跌幅为10%。港市不存在涨跌幅限制。

3、交易时间

对于交易日的规定,沪股和港股都规定法定节假日(公众假期)除外,但是内地和香港的节假日存在差异,导致沪股和港股的交易日存在差异。港交所网站列有假期表,上证所会在节假期前夕发布休市公告。

港股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将没有延续早市及午市交易。要是当天没有早市交易,当天也不会有延续早市交易。而沪股在节假日前早市和午市都有交易。

港股在遇有台风及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时有特殊的交易安排。根据警告讯号发布和取消时间,港股相应设定了取消和恢复交易的时间。而沪股只规定“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没有因为天气原因而作出对于交易时间的特殊规定。

此外,上证所和港交所在开盘前集合竞价时段的交易安排也存在区别。

4、是否允许日内回转交易

两市日内回转交易机制存在差异。沪市除ETF基金、债券、权证外都不允许日内回转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证券,只能在第二天才能卖出。而港市允许日内回转交易,投资者可以对一只证券进行来回无数次买卖交易。

5、交易币种

A股和沪股通股票均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港股以港币报价和交易,而港股通股票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易。由中国结算通过市场化原则建立相应机制在香港解决内地投资者以人民币直接买卖港交所上市股票的货币转换问题。应注意最终交收受货币汇率影响。

6、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沪港股票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存在差异。沪股(A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固定为0.01元人民币,而港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取决于该股票的价格。

例如一只股票的价格为港币60.00元,那么其价格变动单位为0.05元,买卖盘申报也需要以0.05元为单位,如60.05元,而不能申报60.13元这样的价格。

7、交易单位

沪港股市的交易单位存在较大差异。沪股买卖申报数量单位为每手100股,而港股1手所包含的股票数量由发行公司自行决定,如每手500股、1000股或2000股不等。内地投资者在对港股进行买卖申报时需要特别注意。

8、有效申报价格

沪股存在价格涨跌幅限制,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沪股还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如果盘中成交价格触及涨跌停板,那么当日该股票交易即停止。港股只存在价格申报限制,但不存在涨跌停板制度。

9、股票标识数字

两市股票标识数字存在差异。沪市是6位,如600000浦发银行,而港市是5为,如00700腾讯控股。

10、报价显示

港股报价显示的颜色为上涨绿色、下跌红色,与沪股上涨红色、下跌绿色的报价显示颜色正好相反。

但是,不同的行情软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势颜色可以重新设定,港股通投资者在使用行情软件的时候,应当仔细检查软件的参数设置,避免惯性思维带来的风险。

11、碎股买卖

两市碎股买卖存在差异。沪市交易规则规定,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因此,沪市在撮合系统中允许零股卖出。港市交易规则规定,碎股买卖盘须以指定的操作程序输入自动对盘系统,交易系统有专页显示所有没完成的碎股买卖盘。

12、委托/申报上限

沪港股市的委托/申报上限存在差异。沪市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万股(1万手),港市股票每个买卖盘上限为3000手(股票数量上限取决于各个股票每手股票数量,系统上限为999,999,999)。

13、股份代号标识

两市股份代号标识存在差异。沪市按照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编制不同的证券代号,而且在证券代号中加入ST等标记以警示风险。港市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14、收盘价的计算

沪港股市收盘价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沪股是选取证券最后一笔较以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而港股是选取最后一分钟的交易时间内,每隔15秒所记录的5个按盘价的中位数作为该股票的收市价。

15、委托/申报的撤销、修改与有效期

沪港股市委托/申报的撤销和修改存在差异。沪市除9:20-9:30之间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它交易时间内都能撤销未能成交的申报。同时,已申报订单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申报数量,必须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修改订单。

香港股市除9:15-9:30不得修改和撤销买卖盘申报、12:30-1:00只可撤销不可修改买卖盘申报外,其他交易时间不仅能撤销未成交申报,还可以修改申报数量和价格。

虽然香港股市允许修改订单,但是港股通业务方案规定,基于额度控制原因,港股通投资者不得修改订单,必须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修改订单,这是港股通交易机制的特殊安排,与香港股市基本交易机制不同。沪港两市的委托/申报均为当日有效。

16、错误交易的处理

两市对错误为交易的处理存在一定差异。上交所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保留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的权力,对显失公平的交易,也保留采取适当措施的权力。而港市交易中的意外错误输入,需要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撤销交易的共识并通报交易所,交易所予以考虑审批。这意味着港市错误交易的处理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协商。

17、前端监控

沪股交易存在前端监控,由交易所对投资者账户进行检查,避免交收违约。港股交易没有前端监控,而是通过港交所旗下中央结算的一套风险管理措施,同样达到避免交收违约的风险管控效果。

18、委托/申报类型

沪港股市委托/申报类型存在差异。

1) 沪股

只有限价订单、市价订单。前者是按照给定价格或优于给定价格买卖股票的订单。后者是按市场价格买卖股票的订单,又可分为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订单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订单。

在集合竞价时段只允许申报限价订单,在连续竞价时段可以申报限价订单和市价订单。

2)港股

港股在集合竞价时段可申报竞价盘和竞价限价盘。在连续竞价时段可申报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和特别限价盘。

竞价盘:没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在输入自动对盘系统后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竞价盘享有较竞价现价盘优先的对盘次序及根据时间先后顺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的竞价盘会于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自动取消。

竞价限价盘: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指定价格等同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即指定价格等同或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指定价格等同或低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可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视乎另一方是否有足够可配对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竞价限价盘不会以差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价格对盘。

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的竞价限价盘,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限价盘:成交价只能为输入价。

增强限价盘和特别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9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沽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10个价位(或以外),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10个价位(或以外)。若为增强限价盘,剩余委托会转为限价盘。若为特别限价盘,剩余委托会被撤销。

19、大宗交易(港交所称为系统外交易)

两市大宗交易机制存在差异。沪市有单独的大宗交易系统,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需向大宗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时间从9:00至17:00。而港市的系统外交易须由卖方在交易达成后的15分钟内输入自动对盘系统,买方则负责核实,输入系统的时间与当日买卖盘申报时间相同。

20、买卖盘揭示

两市的买卖盘揭示都采取最优五档揭示方式,但是港市的实时行情内容更多,包含经纪标识且采取连续发布(只要有变动即更新)方式,而沪市没有经纪标识。

21、公开交易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在几种情况下,本所将披露买卖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和金额。港交所没有公开交易信息的相关规定。

22、交易异常停牌

两市停牌机制存在差异。上交所对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股票等证券,可以决定停牌。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也可以实施特别停牌并予以公告。港市的股票交易停牌主要由股票发行公司申请,交易所负责批准执行。

23、撮合配对方式

沪港股市实行类似的撮合配对方式,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但两者也存在细微区别。港股在集合竞价时段的对盘次序以买卖盘类别为最优先(竞价盘比竞价限价盘享有优先的对盘次序)。

24、指定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指定交易业务,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投资者可以变更受托人,但是不能同时指定两个受托人。对于存在有未完成交收的证券账户,以及当日有交易的证券账户限制其撤销指定交易,由券商进行控制,所司在沪港通有关业务规定中会作出明确要求。

港交所无类似制度,港市投资者可以指定两个及以上的港市交易参与人作为其受托人。

25、第三方存管

A股交易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港股交易没有类似制度。

(附件资料来自上证所沪港通规则网络新闻发布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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