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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杀童案嫌犯认罪:临时起意,趁喜宴混乱冒充熟人带走女童

新华社记者杨绍功、朱国亮、刘元旭、周琳
2014-10-08 20: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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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害扬州7岁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被排查蹲守多日的警方抓获。 @新华视点 图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10月8日证实,涉嫌杀害扬州7岁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于当天11时50分许,在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被排查蹲守多日的警方抓获,举报人为嫌犯父亲。

        仅仅3个月来,就有多名儿童遭遇意外伤害。6月,浙江嘉兴一火锅店内10月大男婴被人抱走,当晚发现失踪婴儿死亡;8月,广东中山一个居民小院内3名儿童被砍一死两伤……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留给亲人撕心的痛苦,留给社会的反思却不能停留至此。

“并不相识”临时起意 行凶者对孩子狠下杀手

        目前,王某对犯罪事实已经初步供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经初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泰州市海陵区一名修理工人,与女童并不相识。

        根据泰州市公安局提供的信息,10月3日,女童随家人到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亲戚家参加婚礼。56岁的王某看到女童与一群孩子在一旁玩耍,临时起意冒充女童父母的熟人,趁喜宴混乱骑电动车将女童哄骗带走,在实施侵害后弃尸华港镇一河边。6日傍晚,警方在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一河边发现该失踪女童遗体,证实其被害。

        “此类案件在当地虽属偶发事件,但应当引起相关部门和家长高度重视。”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未成年人的年少无知和防备性不强的特点,实施哄骗和侵害,加上现场场面混乱,孩子监护人毫无防备,容易发生类似事件。

        据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记录,也没有精神问题,更多是一种临时起意,防范确实有一定难度。

        6月,嘉兴一火锅店内10月大男婴被人抱走。警方当日晚在街边的绿化丛中发现失踪婴儿,身上有伤,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4日,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系火锅店前员工,因曾受排挤和愚弄,心存怨恨,伺机报复。

        8月,广东中山一个居民小院内发生血案,一名1岁男童当场死亡,还有一名6岁男孩和一名10岁女孩被砍伤。警方调查发现,涉嫌行凶者姓陈,在中山市一家酒店担任厨师。根据初步交代,其作案前曾与毒友连续吸食冰毒10多个小时……

儿童安全教育不能“口号”化 莫因疏忽酿悲剧

        梳理近期未成年人遭遇“意外”的案例,受害人多为缺乏父母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离异家庭子女等。有关检察机关的案件调查显示,在全部未成年被害人中,六成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少年。

        多起案例表明,作为孩子守护神的父母或临时监护人,却频频因一时疏忽,犯下大错,让真实版《亲爱的》在生活中上演。尤其是一些独居留守儿童遭到意外,背后就是父母的监护意识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儿童安全教育,早在1996年我国就设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7年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然而,现实中儿童安全教育却容易停留在口号上,一些农村的中小学的安全教育甚至还停留在出题打勾、空洞说教等形式主义层面上。业内人士指出,没有与孩子喜闻乐见的游戏、模拟等有机结合起来,孩子听着枯燥自然也难以入脑入心。

        在对农村青壮年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时,还应加入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特别是对孩子的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培训,增强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强化保障家庭监护权 生命课程更需“满分”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主任章友德认为,一方面学校要有重点地教会孩子安全技能,另一方面村居、街乡镇、家长都应切实担当起培养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的责任。

        生命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融入各个学科的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防艾教育、安全教育等予以整合,用生命教育来贯穿,别让教育走在伤害后面。

        家庭监护制度的立法应提上议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表示,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应适时修订补充,增强可操作性。刑法中有关虐待罪、遗弃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嫖宿幼女罪等规定也应及时修改。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赵凯说,要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保护网,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犯罪,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形成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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