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苏:焚烧秸秆致空气严重污染,地方县市长将被“约谈”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4-10-09 18:2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江苏省环保厅可要求被约谈方负责人对落实整改要求作出信用承诺,逾期未落实整改承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将根据规定启动问责等机制。 东方IC 资料

        “发生环境纠纷、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的;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行政区内秸秆禁烧不力,导致空气严重污染的;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环保目标任务的……”,今后,针对这些情况,江苏省环保厅可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启动约谈机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出台《约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约谈的适用情况、实施程序、问责机制等。

        根据《办法》,对于8类10余项的情形,经国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现场核查都可以进行约谈,包括“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或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隐患,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生态和环境问题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触犯生态保护红线,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的”,“行政区内秸秆禁烧不力,导致空气严重污染的”,等等。

        《办法》明确,对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的约谈,由提出约谈申请的部门(单位)分管厅领导主持。环保督查中心可依据授权,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乡镇(街道)负责人。对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的约谈,可会同其上一级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地方政府负责人接受约谈时,可带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

        据了解,约谈可由江苏省环保厅单独实施,也可邀请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行风监督员、媒体和公众代表列席。

        根据江苏省政府出台的《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江苏省环保厅还可以要求被约谈方负责人对落实整改要求作出信用承诺,逾期未落实整改承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将根据规定启动问责等机制。

        澎湃新闻了解到,2013年4月,江苏省环保厅曾因太湖流域断面水质频繁出现异常波动,约谈了张家港、江阴、武进和丹阳等苏南四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并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1个月后的督查结果显示,张家港、江阴、武进三地完成整改,但丹阳问题依然严重,江苏省环保厅对其“挂牌督办”。同年6月,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还就连续大面积秸秆焚烧问题约谈了淮安市淮安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这是该省首次因秸秆焚烧问题对地方政府启动约谈。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