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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派出所推“抓贼换车”,市民协助抓偷车贼奖电动车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4-10-10 18:5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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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一派出所推出的“抓贼换车”活动。

        市民举报偷电动自行车的贼或将他们扭送到公安机关,便能获得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奖励——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一派出所推出的“抓贼换车”活动正在该所辖区内进行。除了多位市民向警方提供线索,目前已有一名偷车贼被市民扭送到派出所,该市民将获得一辆价值2000元左右的电动自行车。

        “我们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市民直接参与抓捕犯罪分子,而是鼓励大家提供电动自行车失窃的破案线索,呼吁更多人加入到打击违法犯罪的行列中。”10月10日,路桥区公安分局路北派出所副所长吴育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国庆前夕,路桥区路北街道主要道路及人口密集区域出现了不少写着“2014年,在路北辖区举报、抓获偷电动车的贼,奖电动车一辆”的横幅,落款为路北派出所。

        澎湃新闻获悉,路北派出所辖区地处建设中的路桥新城,流动人口多,电动车被盗频发,“抓贼换车”活动系派出所与当地一家电动车厂合作推出。

        吴育红告诉澎湃新闻,作为犯罪防范举措,“抓贼换车”是为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打击偷车贼的气焰,降低发案率,“活动推出后,今年黄金周期间,辖区内电动车失窃案与往年相比明显下降。”

        有网友赞赏警方的初衷,但表示担忧:“如果市民抓贼时受伤该由谁负责?”市民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这一带流动人口多,电动车、摩托车被偷很普遍。我的电动车就用了2把大锁,每天回家还不放心,得把电瓶拆下来搬上5楼。”不过,对于抓贼,他也有顾虑:“我们毕竟没受过训练,担心受伤或小偷日后报复。”

        “目的不是让大家去抓贼,是以鼓励市民提供有效线索为主。只要提供线索,经查实并抓获嫌疑人的,同样可以获得电动车,抓贼的事交给警方比较好。”吴育红表示,该所的“以贼换车”将持续到年底,如效果明显,明年还将考虑实行。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认为,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出于案件侦破等需要对提供线索者进行物质奖励,应通过财政合理安排,而“抓贼换车”有一定的商业意味,与传统的悬赏通缉还是有区别的。同时,“抓贼换车”在短期内的效果可以预见,但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仍需从治安管理模式着手,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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