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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了厦大仍在调查博导“诱奸门”,代理律师称有第三证人

澎湃新闻记者王巧爱
2014-10-14 19: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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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博导“诱奸门”事件在校方介入调查3月余后,出现了第三个受害者“路法西”,并出示有关与吴春明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指认吴春明“性骚扰”。据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10月13日报道,此前揭露厦大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的当事人“青春大篷车”代理律师李莹出现在当天的节目当中,还公开了第三个受害者出示的证据。

        李莹14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第三个证人和证据的出示,将会更加明确厦大博导吴春明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的事实。同日,厦门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人民网记者表示,有关该校教授吴春明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仍在进行,相关调查结果将“尽快对外公布”,记者追问吴春明接受调查期间是否被停职,上述负责人未予回答。

        2014年6月18日,网友“汀洋”在博文中首次未点名揭露了厦大博导性侵、骚扰女学生事件,后出面指认自己为厦大博导吴春明的学生。7月10日,厦大另一女学生“青春大篷车”也在微博中明确揭露了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

        7月15日,厦大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学校在接到关于吴春明的举报材料后已立即展开调查,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此后,先出现了厦门大学122名历史系学生向调查组公开支持吴春明的联名信,后又有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为校长寄去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媒体报道显示,吴春明在接受校方调查中并未承认诱奸女学生,称仅属婚外恋。

厦大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的两位当事人出现在《东方直播室》节目。 视频截图

        10月13日,揭露厦大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的两位当事人“青春大篷车”以及其代理律师李莹出现在《东方直播室》,让这场一直处在舆论浪尖的“诱奸门”又起波澜。

        节目当中,李莹称自己为“青春大篷车”的代理律师。主持人还就此连线了当事人“青春大篷车”,据其介绍,吴春明与其三次开房,她也曾“向学院反映之后,学院牺牲学生的利益去保全吴,而这种默认的态度导致吴春明有恃无恐,在办公室肆无忌惮”。及其介绍,“他(吴春明)之前在办公室的时候,曾经拿出来过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

        除了上述当事人外,有关对吴春明的指认,又出现了另一位当事人“路法西”。出于保护自己的当事人,李莹没有公开“路法西”的真实身份以及如何出现等事实,不过,目前,她也是“路法西”的代理律师。李莹告诉澎湃新闻,第三证人“路法西”出现后,出示了一些重磅证据,主要是吴春明与学生的聊天记录以及短信。

        澎湃新闻在公开的证据中看到,吴春明与学生的对话中包括“喜欢你”、“你越来越甜”等暧昧内容。李莹称,第三证人出示的证据显示,吴春明与学生“交流内容已经超出了师生关系正常交流该有的内容”,而且,吴春明不断要求跟当事人发展过分关系,而当事人则明确提出拒绝,另外,短信内容显示,吴春明是拿权力做交换,“你如愿成为最普通的那批同学”能说明吴春明分别对待学生的态度。

        李莹告诉澎湃新闻,对比此前“青春大篷车”的指认,“路法西”提供的证据,更能明确吴春明对当事人的“性骚扰”事实,而且,从短信内容可以看出,吴春明对当事人有胁迫,逼对方就范。但就目前的证据,但还不足以为吴春明定罪。李莹称,此前,她作为“青春大篷车”的代理律师,曾向对方发过律师函,但一直未获得回应,目前,出现第三证人以及新证据后,她们将依据厦大作出的相关调查结论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还是要看厦大的态度”。

        14日,澎湃新闻尝试联系第三证人“路法西”,但未取得成功,代理律师出于保护当事人,也没有公布当事人“路法西”的真实身份。

        14日,澎湃新闻就此联系了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王炳华(厦大前宣传部部长),以及厦大纪委一陈姓工作人员,电话均无人接听。据《东方直播室》报道,13日联系王炳华时,对方反复称“我现在在医院”,随后挂掉电话。李莹也称,截至记者采访,她也未收到有关厦大校方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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