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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撤销“诱奸门”博导教师资格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王巧爱
2014-10-15 17: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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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在澎湃新闻连续报道厦门大学博导“诱奸门”事件后,历经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14日晚,厦大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现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3个多月前,署名为“汀洋”和“青春大篷车”的博主,在网络上连续发表有关厦门大学吴春明教授的微博,由此引发网络、媒体的报道和评论。7月12日,吴春明因被举报“诱奸女学生”被厦大历史系停职。同时厦门大学08级中文系校友李芙蕊给校长朱崇实寄去了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的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

        事发后,吴春明否认曾诱奸,而122名学生发联名信称举报“不符事实”。一时,诱奸事件陷入罗生门。

        14日晚,厦大新浪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称,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现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

        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吴春明事件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学校将引以为鉴,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学校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厦大通报“诱奸门”的调查结果后,据《成都商报》报道,此前曾相信吴春明清白并为此向调查组投递联名信的学生也坦白,“对老师的判断错了”,而且还私下曾向“汀洋”道歉。

        15日,“汀洋‘向澎湃新闻证实,确实有一个人跟她发了微博私信向她就此事致歉。但对于厦大做出开除吴春明党籍、撤销其教师资格的惩处,她对此表示“失望”。15日,她在微博中表示,厦大对于吴春明目前的惩处,目前“仍是保留了吴春明的公职,他仍在厦大工作,只是暂时不用教书”。

        据其介绍,厦大的调查结果通报后,她也关注了李莹的微博,“‘青春大篷车’对调查结果也不是很满意”。 “汀洋”告诉澎湃新闻,接下来,她会继续跟厦大交涉,对于吴春明的惩处,她希望是“开除教师队伍”,据其了解,“青春大篷车”可能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于“汀洋”指出的厦大对吴春明的惩处中“撤销教师资格”一事,“汀洋”认为吴春明在被撤销教师资格5年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根据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除了应提供与首次申请教师资格一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交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表明自己对被撤销资格所犯错误的认识以及再次申请教师资格的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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