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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精确打击性骚扰

2014-10-16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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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宕3个月的厦门大学教授吴春明涉嫌诱奸女学生的事件,突然水落石出。教授利用教师与学生之间地位不平等,滥用发表论文、保送研究生等权力,诱奸、性骚扰女学生,有违师德,也对受害女生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严重毒化社会风气。这个大道理,人人都懂,但为什么类似丑剧却一再发生呢?还在于失控,权力的失控。

        在事件发生之初,东方早报于7月14日发表过评论《厦大诱奸门职权性侵的法治短板》,讨论官员、老板、教授等利用职权诱奸女下属、女学生,很难作为强奸定罪的问题。这有待立法解决。在反性骚扰方面,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相关机制一直就没有落地。所以,关键还是要在学校、职场,扎紧“权力”的笼子,让寡廉鲜耻之徒有所忌惮。

        从外国的反性骚扰机制来看,至少有两个方面值得研究。

        一是明确防止性骚扰的雇主责任。美国法院直接将雇主列为性骚扰的责任方,其理由很简单:实施骚扰行为的管理者,都是在得到雇主充分授权后,在针对下属的职务行为中实施的性骚扰,管理责任自然要转嫁到雇主的身上,除非雇主证明受害者没有向雇主举报过性骚扰行为,否则就要做出赔偿。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也都将反性骚扰明确为雇主责任。

        二是用人单位应要建立反骚扰的投诉-回馈机制,严格管制员工的性骚扰行为,让《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的“反骚扰投诉机制”落地。这个机制不必另起炉灶,可以在将来的《劳动合同法》修订中,将反性骚扰机制明确为“劳动场所安全”的组成部分。

        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一些困难,比如性骚扰的取证难、师生恋还是诱奸的区别难以认定等等。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必须建章立制,找出精确打击职场、学校性骚扰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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