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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之下,谁是中国基层法官职业化的样本?

澎湃新闻记者 吴玉蓉 李云芳 付丹迪
2014-10-23 07:0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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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最美基层法官”的出炉,传递出未来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方向。  CFP 资料图

        当还是一名法律系毕业生的春强决意回到山里时,“热爱”大概是唯一的解释了。

        那是2003年的西藏墨脱:这个地处雅鲁藏布大峡谷深处的“高原孤岛”,车邮未通。

        如今,乡与乡之间的那些险峻陡峭小路,早已成为春强办案中的“轻车熟路”——这已经是春强成为一名“乡土法官”的第11个年头了。

        10月20日,最高法公布了“最美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春强也在其中。他们同时获得的,还有“全国模范法官”证书和奖章。

        这10名法官虽本无交集,他们的故事却有太多的相似:扎根基层,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甘心奉献……

        授之予中国法官体系中的最高荣誉称号,除却弘扬榜样的力量,也传递了最高法对法官职业化发展的考量。

        有人问,判定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是什么?

        “这10名最美法官的共性就是受人尊敬,社会信任。”10月21日,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时,答案脱口而出。

“最美法官”的五大特质

        2013年12月底,最高法政治部向各高级法院发出“寻找最美基层法官”活动的通知,经过法院推荐、媒体公众寻找、评委推选等阶段,北京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刘黎等10名法官从全国15万余名基层法官中脱颖而出,当选为“最美基层法官”。

        这10名“最美基层法官”涵盖了“50后”到“80后”四个年代生人,有的来自一线城市,有的来自偏远农村,均在基层法院扎根10年以上,他们都能成为“最美基层法官”,能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身上体现了许多共同的特质:

        共同的职业追求——公平正义;共同的职业意识——依法办事;共同的职业技能——定纷止争、明辨是非;共同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守法为民;崇高的职业地位——受人尊敬,社会信任。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称,在本轮司法改革推行法官员额制的背景之下,每位法官都应当对照这五项特质检视自己,寻找自己在法院队伍职业化体系中的定位。”

        10月20日, 10位“最美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发布;10月19日,这10人获颁“全国模范法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仪式上,最高法领导周强、沈德咏、江必新及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均有出席。

        孙军工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举行这项活动,且规格很高,传递出一个信号: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的进程会加快,最高法已经为坚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为推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推进法官制度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基层法官职业化的“榜样”

        10名“最美基层法官”的出炉,也传递出未来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方向。

        根据《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官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法官职业化就是通过一定方式,逐步使法官职业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和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具有仅属于该群体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而这种传统、气质又尤为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能够确保法官具有抵御外界干预的勇气和能力。同时,对引导、培养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起到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

        孙军工认为,10名“最美基层法官”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认可,证明了最高法在2002年后推进的法官职业化建设已初见成效:

        10位“最美基层法官”都在基层法院工作10年以上,其中江苏法官姜霜菊在赣榆县法院一干就是30年。

        10位“最美基层法官”数十年如一日,坚持公正司法,没办过一起错案,有的入选者办理数千案件,无一申诉、无一信访、无一投诉、无一改判。

        10位“最美基层法官”都在情、权、钱面前经受住了考验、抵住了诱惑,没有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最美基层法官”来自全国东、中、西不同地区的法院,这些地区之间城市差别、城乡差别、民族地区差别客观存在,但不管是在乡村还是在一线城市办案,其职业意识都是一致的,孙军工说,“打个比方,假如这10名法官互换地域,他们处理案件的结果都是一致的。”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刘黎因为工作在大城市,更有机会审理社会关注案件,四川省剑阁县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工作在山区,他就是在深山老林里审理普通案件,但他们都是依法办事,且也均能够赢得群众和最高法的认可。

        孙军工认为,10名“最美基层法官”就是未来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榜样。

职业化背景下的“乡土”法官

        10位“最美基层法官”,既有来自大都市的,也有来自偏远山区的。但总体上,在中国的这10位法官身上,与所谓的“国际”法官相比较,往往能发现更浓厚的“中国乡土”气息,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他们可能会走街串巷行走在街坊邻里之中,他们可能会在深山老林步行数天只为了调解偏远地区的一个案件。他们中有“泥腿子”出入深山老林,有被人称为“背篼法官”,也有被人称为“小包青天”、“纯粹的法官”,有的三次罹患癌症,有的是还在与病痛做斗争的“奉献”型法官。

        以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为例。

        他在基层法庭工作23年,长年用竹背篼背着国徽,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巡回办案、宣讲法律,足迹遍布辖区15个乡镇169个行政村。他背烂了10个背篼、磨坏了37副背绳、骑坏了5辆自行车。

        再比如西藏墨脱县法院副院长春强。他们或许不能像刘黎那样用外语审判案件,也没有著名法学院的学习背景,但他一样干得很好,也得到了最高司法机关的认可。

        孙军工认为,我国地区差异客观存在,而且还会长期存在。“有些人一说中国法官的职业化改革,就想到走西方的精英化道路,要去掉乡土法官。这种意识本身就是忽视国情。”

        孙军工的观点是,在现实条件下,终身甘愿为法律付出,恪尽职守行使审判权,对于建设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更为重要。

        孙军工还称,在法官职业化改革中,有人质疑法官的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看成混淆是非。这种看法有失偏颇。在10名“最美基层法官”中,就有很多是调解能手,他们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既要定纷止争,也要让人明辨是非,这个过程能够让双方当事人更理性、更有效地达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共识。

        实际上,调解工作对法官的职业技能要求更高,同“一锤定音”的判决一样需要智慧、勇气与担当。。

        “受人尊敬,社会信任。这是中国法官职业化的应该实现的目标。”孙军工表示,在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的背景下,法官能够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这是法官至高无上的荣誉,对于提高法院的公信力,是重要的方向。

        样本已经找到,目标方向清晰明朗,法官职业化建设让人们对法治中国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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