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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将再削九个死刑罪名,专家称未来或只剩谋杀适用死刑

澎湃新闻记者 付丹迪 实习生 杨海
2014-10-28 07:1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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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专家阮齐林认为,减少和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我国未来刑事政策的发展方向之一,“可以预期,最后中国将会只剩下谋杀以及包含谋杀行为的一些犯罪适用死刑罪名。”

        时隔3年后,我国适用死刑罪名拟再被削减。

        10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拟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若本次草案审议通过,我国死刑罪名将由现有的55个降至46个。

        据统计,1979年刑法规定可判处死刑的罪名有27个,经过1982年至1995年多个单行刑法的修改补充,又增加了33种死刑罪名,在1997年修订刑法典之前,我国刑法中涉及可判处死刑的罪名总共有71个。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适用死刑的罪名略有减少,有68个。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又取消了13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认为,减少和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我国未来刑事政策的发展方向之一,“我的观点是,对暴力犯罪,如果不夺命的,未来也有可能被废止适用死刑罪名。可以预期,最后中国将会只剩下谋杀以及包含谋杀行为的一些犯罪适用死刑罪名。”        

        澎湃新闻:为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要削减这九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尤其是集资诈骗罪?

        阮齐林:减少和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我国未来司法政策的发展方向之一。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收回了死刑复核权,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已削减了13个适用死刑罪名,这次又一次削减9个,这些举措都在不断达成减少和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的目的。

        目前,我国首先要废止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这次拟废止的9个死刑罪名都是非暴力犯罪。虽然强迫卖淫罪有一定的暴力性,但在具体案件中完全可以通过强奸罪定罪。

        其次,对于非暴力犯罪本身,也要考虑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和社会各界对此的反应。此前我国仅保留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但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把前两者废除了死刑,集资诈骗罪早应废止适用死刑。

        从犯罪性质上说,诈骗是因欺骗使对方交出财物,并非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财物,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和财产的侵害程度远无盗窃罪严重。我国盗窃罪都已废除死刑,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对诈骗罪适用死刑显然很难让公众信服,吴英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不再适用死刑,集资诈骗罪最严重的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这个就足够了。

        这次削减的9个适用死刑罪名,尤其是组织卖淫,都过分强调行为人的道德色彩,如果真判死刑,难免被人诟病。

        澎湃新闻:我国为何持续取消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

        阮齐林:我国法条里虽有很多适用死刑的罪名,但目前实际操作中对非暴力的犯罪行为很少会以死刑定罪。且很多适用死刑的罪即使不判死刑,对我国的社会安定也并没有很大的妨碍,因此它们没有存在意义。

        但持续削减死刑罪名,目前更大的原因是我国希望通过这样的举措,在司法实践中减小司法失误。        

        澎湃新闻:刑法修正案(八)削减的死刑罪名都针对经济犯罪,此次修订案中则包括了组织卖淫等非经济类罪名,这体现出何种变化?

        阮齐林:根据时代背景看,刑法修正案(八)在审议期间,已经有人在讨论组织卖淫和强迫卖淫的死刑罪名是否应该取消。但当时扫黄打非运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考虑到取消之后会造成社会对扫黄打非的误读。

        其实,削减适用死刑罪名的大方向,在于区分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对经济类和非经济类犯罪并未做明显区分。

        澎湃新闻:为什么这些罪名当年被定适用死刑,现在又在逐步取消?

        阮齐林:最初制定刑法时,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多。但此后,我国陆续制定了20余个单行的法律条款,每一个条款的制定都因特定时代要严惩某些具体犯罪行为,比如严惩贪污犯罪的决定,严惩经济犯罪、走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

        这些决定的出发点都是针对当时比较猖獗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出台具体条款警醒公众。但在1997年修订刑法的时候,我国把这些单行条款吸纳到刑法中,导致了刑法中死刑罪名过多,达到60余个。

        但在国际社会倡导尽可能废除死刑的背景下,现在再保留这么多适用死刑的罪名明显不合适。

        澎湃新闻:未来我国在废止适用死刑罪名上会有什么样的趋势?

        阮齐林:大趋势毋庸置疑,未来我国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都会陆续消失,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都认为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刑罚方法。我国无论是立法人员、执法人员还是社会大众在未来都会陆续认可这一观点。杀人不一定偿命的观点被大多数人接受后,我国也许会全面废止适用死刑的罪名。

        澎湃新闻:您预测未来哪些适用死刑罪名会被取消?

        阮齐林:具体罪名很难预测,但是大方向是先逐步废除非暴力犯罪的适用死刑罪名,对于暴力犯罪,应从社会需不需要死刑来显示司法机构对某一种具体犯罪行为谴责的态度,以及某些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上是否处于闲置状态这两个维度来考虑是否废止。

        我的观点是,对暴力犯罪,如果不夺命的,未来也有可能被废止适用死刑罪名。可以预期,最后中国将会只剩下谋杀以及包含谋杀行为的一些犯罪适用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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