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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有望减免过路过桥费
2014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在新增更新汽车时,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规模。 赵昀 澎湃资料
新能源车再次迎来利好消息。
10月30日,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指出要在公共领域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并且要研究制定新能源车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方案在总体目标中提到,要加大新能源车的推广,概括为两个“不低于30%”。
一是, 2015年起,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为此,方案提出,要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以鼓励公交领域更多地使用新能源车。
二是,2014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在新增更新汽车时,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规模。
此前,为推广新能源车,多个部门密集出台相关文件,从增加各种补贴,上牌优惠,到减免购置税不一而足。
此次方案提到,今后还要落实并不断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除此之外,方案特别强调要做好新能源车推广的配套工作,加快新能源车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是,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和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还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抓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实施。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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