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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行业商定世界最严格标准,为“毒豆芽”正名仍遇诸多难题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周辰
2014-11-18 14: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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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豆芽生产技术论坛暨豆芽食品安全与标准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新华社 资料

        “毒豆芽”争议仍在持续发酵。

        11月15日,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豆芽生产技术论坛暨豆芽食品安全与标准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毒豆芽”案件争议成为与会企业代表、业内学者讨论焦点。

        会上,芽农代表、企业代表等表达了对“毒豆芽”案件的看法。其中,北京知益德明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明辉发表了“毒豆芽案:司法实践应客观公正,行业监管要结合国情”的演讲。贵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孙春翔工程师以“豆芽无毒,芽农无罪”为题做了报告。

        就一周前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草稿),与会者认为将“6-苄基腺嘌呤”理化指标限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尽管“比国外标准更严”但也符合实际情况,而基于该物质残留量很小,“甚至可以更低”。

        经讨论和计算,与会代表商定将豆芽培育制发过程中的6-苄基腺嘌呤使用量从0.02(g/kg干豆)改为0.004(g/kg干豆)。

        “因毒豆芽案件影响,豆芽行业处于生死存亡的非常时期。”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月芳看来,举行本次会议十分必要,“甚至有些晚了”。如果目前的状况再持续下去,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没有一个会是赢家。

“6-苄基腺嘌呤”使用量被降低

        因豆芽的属性和监管不明,其制发过程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被认为是非法添加物,甚至是“毒物”。

        自2013年“两高”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颁布以来,各地公安加大了对“毒豆芽”案件的查处。北京知益德明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明辉15日称,他在最高法主管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用“豆芽”作关键词检索判例,发现2013年全年只有177条,而2014年仅前10个月,豆芽案例已有858条,涉案人数超千人。

        2014年5月,国家卫计委正式下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下称:《标准》)的修订计划,并委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起草。按计划,新标准将在2015年年底拟定,并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标准施行。

        《标准》(草稿)11月6日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的产品标准相比,该草稿明确将“6-苄基腺嘌呤”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将其列为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其理化指标被限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

        吴月芳15日介绍称,敲定这一数值是参考了各地地方标准和多个企业的检测结果。

        “在豆芽的生产过程中,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浓度很低,一公斤水中只需放入不到10mg”,浙江大学农学院教授、杭州市种子商会秘书长叶自新表示,在发芽之前浸泡豆子环节使用生长调节剂后浸种4-8小时,此后经过多次浇水冲淋,最终残留量微乎其微。

        2011年4月在中国农业大学芽菜研究中心召开的“芽菜添加剂规范性使用专题研讨会”上,对全国具有代表性的12家豆芽生产企业的25个产品进行送检,结果显示:全部检测产品的6-苄基腺嘌呤的残留量均小于0.2 mg/kg,其中有10个产品未检出6-苄基腺嘌呤残留。

        与会代表们认为,这个数值可以更低,有代表称,基于实际残留情况,甚至定到0.02mg/kg都没有问题。

        吴月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业内公认最严格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针对包括豆芽的“其它蔬菜”制定标准,将6-苄基腺嘌呤最大残留限量定为小于等于0.5mg/kg。吴月芳称,这意味着《标准》中的该数据将会是世界最严格的。

        据吴月芳透露,农业部曾在2011年起草过一份《豁免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6-苄基腺嘌呤”位列其中,但该名单至今尚未公布。

        她解释称,该名单需经过农药登记委员会和农药残留评审委员会审定方可通过并实施,目前已拿到农药登记委员会“通行证”,但农药残留评审委员会尚未通过。

        “如果接下来农药残留豁免名单公布,《标准》就会沿用该名单,不限残留量。”吴月芳称。

        此外,经过与会代表的讨论和计算,会议决定将豆芽培育制发过程中的6-苄基腺嘌呤使用量从0.02(g/kg干豆)改为0.004(g/kg干豆)。代表们认为这一数值更符合实际的使用浓度。

替代“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技术尚不成熟

        豆子发芽形成的豆芽由根(侧根、主根)、茎、叶(子叶)组成,供人们食用的是较为鲜嫩的子叶和豆芽茎,豆芽根由于有较多的芽纤维,可食性差。

        用6-苄基腺嘌呤制发豆芽可提高发芽率,使得豆芽“无根,口感、卖相好”。中国无须根豆芽药剂研究创始发明人魏志洪表示,1981年年底,第一代以6-苄基腺嘌呤为主要物质的“无根豆芽素”研发上市后,很快成为抢手货,到1983年年底产值就达到3000多万元。

        但近年因“毒豆芽”案件频发,无根素被认为是“有毒有害物质”,“6-苄基腺嘌呤”到底有毒无毒?

        魏志洪称,在研发成功后,他于1985年元月请南京医学院安排做毒理试验,“从当时毒理,残留量测定的结果可说无毒。”

        “生长调节剂在很低浓度下使用,对人体没有影响。”叶自新称,“我从1956年开始研究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在大学里任教植物激素课,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致癌致畸的。”

        不过多位与会业内人士表示,最近3年因受所谓“毒豆芽”案影响,豆芽整体的生产量和消费量都明显下滑,尤其在中高层次的消费群体眼里,豆芽几乎失去了存在的地位。上海大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沈福辛称,“这也是我国目前豆芽产业面临的最危机的现实问题。”

        “无根素”使用被认为是违法,一些业内人士开始寻找替代品。比如沈福辛代理的日本进口设备,采用乙烯这种植物激素取代传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而在中国农业大学芽菜研究中心教授康玉凡看来,使用气体乙烯技术规模化生产绿豆芽,也是与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接轨。

        她提供的数据表明,乙烯处理绿豆芽营养品质明显优于清水处理及6-苄基腺嘌呤处理。其中,可溶性蛋白含量分别提高25%和35%,维生素C含量分别提高164%和253%。

        康玉凡称,目前国内几家企业已从日本引进全套乙烯生产绿豆芽的设备,并开始投产。但在黄豆芽方面,实验发现存在根须过长的问题,需要采用物理切根方式处理。

        而厦门好绿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来盛等人认为,无添加豆芽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他们通过全自动化的温度、湿度调节设备,全程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生产出与“无根素豆芽”品质相似的“无添加豆芽”。

        沈来盛称,国内的豆芽行业应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并呼吁提高豆芽生产参与者门槛,发展无添加任何化学物质的工厂化豆芽生产。

        不过在一些小规模生产的芽农看来这并非经济可行方案。

        浙江芽农金鹏认为,进口设备价格高昂,并且无添加的方式生产出的豆芽品质并不可控,稍有不慎就会长根,也会提升成本,而这些成本最后还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白雪纯亦表示,他所在公司目前在用乙烯法生产绿豆芽,虽然生产出的绿豆芽与使用调节剂生产的豆芽品质没有差别,但是产量只有70%。并且,使用乙烯后,豆芽的价格飞升。“现在在郑州市场,豆芽已经是高端蔬菜了,花椰菜这么高端的蔬菜都比我们豆芽便宜。”

        沈福辛坦言,使用乙烯法生产的豆芽产量低于使用生长调节剂,而其对豆芽生长的环境管控要求更高,生产设备成本也较高。

        在吴月芳看来,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生长当中使用是安全的,不存在安全风险。豆芽的生产技术则要向更先进、无添加的方向继续推进,“最后要达成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无添加的,但是目前该技术还不成熟。”

“毒豆芽”事件对行业是重挫

        吴月芳在会后告诉澎湃新闻,本次研讨会对标准的内容进行逐条讨论和修订,达成了一致意见,接下来会就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与起草小组内的专家进行沟通,形成下一个征求意见稿,为了慎重起见,将再进行一次行业内征求意见。

        但她透露,下次征求意见将不采用集中讨论的方式,而是把标准发给大家,并收集反馈。如无异议,将在2015年2月提交卫计委审定。

        吴月芳说,为了给“毒豆芽”正名,目前还有多个问题需要厘清,包括:豆芽的制发过程是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还是“农业种植活动”行为?2011年第156号公告是否适用于豆芽的培育制发活动?“6-苄基腺嘌呤”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有毒有害物质吗?

        “目前豆芽行业的现状总的来说一句话:严重受挫,无论对消费者、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很无奈。”吴月芳说,“毒豆芽”事件对行业是重挫,她期许标准通过规范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物质的使用,提高企业生产的卫生状况,为豆芽行业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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