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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中生群架疑云:1人被“提前”刑拘,1人未赔钱被通缉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实习记者 朱凌子
2014-11-19 20: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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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群架风波被刑拘的高中生杨文(化名)。

        77岁的杨根明在今年的11月19日,第一次走到首都北京。他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告状。

        状告的对象,是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风穴派出所。事由则事关他那刚满17岁的孙子杨文(化名)。

        杨根明的儿子杨玉华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因为杨文卷入今年5月发生的一场群架风波,在今年10月被风穴派出所刑事拘留,至今没有音讯。

        让杨玉华不解的是,同样卷入群架风波的另一名孩子因为赔偿了受害人,则任何责任都没有承担。

        和杨文一样没赔钱的另一名学生,被警方列为通缉对象,目前逃学到外地打工。

        杨玉华说,警方在伤情鉴定通知书出来的前一天,就对杨文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修蛟说,警方的做法有违法理,伤情鉴定结果是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没有伤情鉴定,怎么可能采取刑拘措施。

        风穴派出所副所长何松辉也表示,伤情鉴定是警方的立案依据,鉴定不出来不可能抓人。当他得知两者时间存在不一致时解释说,如果要采访,按正规程序办理。

 学生酒后的群架

        有关5月的那场群架,如今杨文、黄浩(化名)、罗林(化名)等四人几乎没人能清楚的回忆出来。

        今年11月14日刚满17岁的杨文,是汝州第二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杨玉华说,因为那天晚上,这四个孩子都差不多喝醉了。

        通过孩子之前的讲述,杨玉华大致拼凑了5月28日凌晨杨文卷入的那场群架。

        挑事者,是一个姓韩的学生,这个学生杨文并不认识。因为一些矛盾,韩姓学生喊了10多个小伙伴,准备找杨文等四人的事。

        黄浩的父亲黄勇转述(化名)说,由于当时都喝得晕晕乎乎,看到对方人多,他们就先下手为强,把姓韩的学生撂倒。

        看到韩同学被撂倒后,被韩喊来的10多个14-16岁的小伙伴,全被吓散。韩姓同学则受了伤,后来被送到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闻讯赶来的警察,将杨文和另一名孩子带到派出所问话。

        第二天,杨玉华接到派出所通知,杨文这才被家人从派出所领出。

        接到杨文后,杨玉华就问杨文“是否打人了。”

        杨文的答复是“没有”。

        对于儿子的回答,杨玉华是相信的,因为他对儿子的管理是很严格的。杨文的班主任老师陈玉萍对澎湃新闻称,杨文在班上成绩虽然一般,但很听话,从来不调皮捣蛋。

        杨玉华说,群架事发后,派出所的民警事后曾到医院找他协助调查询问,但当时他以孩子在上学为由拒绝接受询问通知书。

        之后,群架的风波渐渐平息,杨文也在校正常学习。

突遭刑拘

汝州市公安局拘留证。
汝州市公安局对韩同学鉴定意见为肝挫裂伤,构成了轻伤二级,但鉴定通知书的时间则是10月19日。

被警方带走的次日,杨文的家属接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平静在10月17日突然被打破。

        学校领导在这天上午通知杨玉华,他儿子杨文被刑警带走了。

        杨玉华赶到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杨文被上网通缉的。当时,他看到儿子还被带着手铐。

        中午12点左右,风穴派出所来电话通知让杨玉华去派出所。派出所一名何姓警官告诉杨玉华,杨文被通缉是因涉嫌故意伤害。

        被警方带走的次日,杨文的家属接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刑事拘留通知书的落款时间,是10月18日,杨文的拘留时间,也是10月18日中午12时。

        而后,家属又得到拘留证。拘留证的落款时间是10月8日。

        但令人疑惑的材料,是韩同学的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汝州市公安局对韩同学损伤程度进行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其肝挫裂伤的鉴定意见虽是构成了轻伤二级,但鉴定通知书的时间则是10月19日。

        律师李修蛟说,这不符合法理,按正常逻辑,是先有伤情鉴定结果,才会有刑拘。因为如果是轻微伤,只能是治安案件,达到轻伤,才会构成刑事案件。伤情鉴定结果没有出来的时候,警方采取刑拘措施是有问题的。

        风穴派出所副所长何松辉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说,伤情鉴定是警方的立案标准,鉴定(结果)不出来,不可能抓人。

未赔钱遭通缉选择逃学

        何松辉告诉澎湃新闻,杨文一案,共有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只有杨文被拘留。其余三人中,一人在逃,一人达不到法定年龄,另有一人已调解。杨玉华和黄勇对澎湃新闻称,韩同学的治疗费其实只花费了3万元左右,但他的家人在调解时,开口就让四个家长各赔10万元钱,最低也不少于7万。

        担心孩子前途被毁,黄勇几经考虑后,决定和韩同学的家人协商解决。黄勇说,他赔了几万块钱,得到的保证是不追究任何责任。

        杨玉华则不这样认为,他选择了相信自己的儿子没有打人,而且他觉得协商赔偿不能漫天要价,应该有个标准,于是他和家长不在家的罗林就没选择协商解决。

        赔钱的黄浩确实还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杨文则被刑拘,罗林的叔叔也向澎湃新闻证实,侄子被通缉后,已逃学到外地打工。

        何松辉说,赔钱后,民事、刑事相应得到受害人谅解,至于以后追不追诉,就看受害人的意愿。

        “刑事案件中,即便是赔了民事方面的钱,刑事责任还是会被追究。”李修蛟说,目前警方不追究是说不过去,这只能是从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何松辉说,目前,杨文的卷宗材料已移送检察院,正在等待检方的批捕意见。

        对于这个案子,风穴派出所所长肖志国说:“这个案件没什么问题。”随即,他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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