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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驾人大代表刑拘议案被否后续:福建周宁称“有错必纠”

澎湃新闻记者 卢梦君
2014-11-27 08:16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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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大的回复函

        11月26日晚间,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将主动对接上海松江警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要求,召开常委会议再次审议对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拘强制措施的议案。

        11月25日,澎湃新闻独家刊发《福建一县人大代表涉嫌在沪醉驾,人大常委会否决警方刑拘请求》报道,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澎湃新闻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今年8月12日凌晨,上海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时,发现张裕明涉嫌酒后驾车。

        随后,前来处理的松江交警支队民警对张裕明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6毫克/100毫升。另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张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mg/mL,达到了醉酒状态。

        经过侦查,警方认定张裕明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进行刑事立案。

        由于张裕明县人大代表的身份,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

        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11月25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投票结果有点出乎意料,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贻顺还专门在会议上强调,要保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违法行为。

        11月26日晚间,周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家灼向澎湃新闻发来对此事处置情况的反馈邮件。

        邮件正文落款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

        邮件正文写道,对媒体的监督,周宁县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要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切实提高人大代表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特殊公民。

        “二是主动对接联系上海松江警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程序,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审议。

        “三是在警方处理结果出来后,将根据事实情况,并依照法律途径对张裕明的代表资格作出处置。”

        张家灼26日晚向澎湃新闻介绍,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将立即与松江警方对接,按照规定由对方提请后再上会审议。

        张家灼表示,可能存在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有一些地方保护或者偏袒的想法,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当地人大常委会将组织教育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水平。

        此外,张家灼表示,尚不清楚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是否已经与张裕明联系,但肯定会想办法跟他本人接触。

        据澎湃新闻查证,张裕明2011年11月当选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其目前在上海经商,是福建省宁德市上海木材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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