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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回应高速延期收费:去年欠账138亿,基本无法按期还贷

齐鲁网
2014-12-03 20:2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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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召开高速公路收费说明会,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问题目前尚在研究中。 徐晓林 澎湃资料

        近期,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媒体就高速公路收费期限问题进行了集中报道。新华网此前在11月30日发表文章《追问一年逾4000亿元高速收费去哪儿了?延期收费真的仅为“还贷”吗?》,引发舆论。其文章指出,山东交通部门日前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文章还提及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12月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高速公路收费说明会,针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情况进行了说明。

        记者了解到,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问题,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且持审慎态度。目前,省政府有关决策尚在研究中。

2013年全省还贷高速公路收支相抵为-138.79亿元

        据介绍,截至2013年底,山东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994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3153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多年来,山东省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模式。全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含青岛)累计建设投资1079.25亿元,累计银行贷款807.25亿元;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714.18亿元,累计大中修养护、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税费等支出256.56亿元,累计归还银行贷款本金218.12亿元,累计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48.35亿元;目前滚动累计银行贷款余额589.13亿元。

        2013年度,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103.92亿元,总支出242.71亿元。具体支出为:大中修养护工程等支出11.48亿元,信息工程支出2.51亿元,小修保养3.96亿元,运营管理经费7.61亿元,税费支出3.13亿元,银行贷款本利214.01亿元,当年收支相抵为-138.79亿元。

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需3700亿元收费标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1%

        《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明确,到“十三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可达7180公里;到203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7660公里。

        据初步静态预测,实施规划,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约需要资金3700亿元。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所有拟建高速公路项目争取全部推向市场,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投资者;对确因区位影响和经济效益等原因,不能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引进投资者的高速公路项目,政府还履行“兜底”职能,纳入统贷统还范围,以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性质建设完善。

        据了解,山东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不论是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都统一执行一个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为1998年确定,之后一直没再调整。按当时的规定,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不设固定收费期限,故设定了一个较低的收费标准。以一型客车(即小型客车)为例,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1%,比东部平均水平低13%,比收费标准最高的省份低33.3%。

        此外,执行惠民政策减免了一定数额的通行费。2013年,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等惠民政策共减免通行费11.52亿元,相当于当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10%以上。

专项税收资金不能满足普通公路建管需求

        有的媒体和公众质疑,公众既然纳了税,为何还要收取通行费?

        据说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还本付息和养护资金主要靠收取通行费解决。《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与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费,改为征收成品油消费税。

        此项改革不涉及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问题。根据改革方案确定的“四不变”原则(即费税属性不变、地方事权不变、使用范围不变、预算程序不变),成品油消费税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普通国省道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

        近几年全省普通国省道改造养护资金每年约需120亿元左右,而来自成品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仅能安排80亿元左右。来源于专项税收的资金,尚不能满足普通公路建管需求,政策不允许也不可能用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还本付息和养护管理。

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13条不能按期偿还贷款

        有公众认为高速公路属“暴利”、高福利行业。

        据通报,实际上,不同高速公路路段车流量差异较大,相应地收费效益也有很大差别。效益好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干线公路,如京沪、京台高速等,且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能力比较差。

        以山东为例,2015年底前达到15年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高速公路的真实情况与公众认知反差较大,主要是混淆了通行费收入与“净利率”的概念,误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就是纯利润,不清楚通行费收入中80%以上需要偿还贷款本息和纳税,还要承担日常养护管理和周期性的大中修。

        真正反映企业盈利情况的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A股市场1600余家上市公司中,共有高速公路公司19家。2010年整个A股市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而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仅为10.55%。

        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均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管理,一线收费员工月平均收入均在2000元左右,不存在有人质疑的“暴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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