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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文联主席:赞同“裸体婚纱”,是人体艺术不是故意裸露

澎湃新闻记者 孙丹
2014-12-04 16: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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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营销总监张国华否认系景区炒作。

        近日,一对情侣在张家界宝峰湖景区拍摄的裸体婚纱照引发热议。张家界市文联主席刘晓平公开支持“裸体婚纱”并发文叫好,令不少人表示不解。

        “(裸体婚纱)作为一种人体艺术参考,不用上升到伤风败俗的角度。如果说是无缘无故、故意的裸体传播,那才是伤风败俗的。”刘晓平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艺术婚纱照和美院里的人体写生是一回事,只是大家还不能接受。

        在曝光出来的照片中可见,新娘仅着头纱,三点尽露全裸出镜,与新郎旁若无人地“秀恩爱”。有网友认为这是景区的一次低俗营销、有伤风化;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张扬爱情和人体美。12月3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营销总监张国华否认系景区炒作。

对话】

        澎湃新闻对于“裸体婚纱”,你为何公开支持叫好?

        刘晓平因为我觉得,从艺术的角度看问题,裸体婚纱照作为人体艺术,在我们国家早就存在。有关艺术婚纱照方面的制作是太平常不过的事儿。

        作为人体艺术,我觉得,在生活中应该存在。从另一个方面看,当时宝峰湖以人体艺术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和山水美景是两种融合,是很美的。我是从这个方面,发表了一些看法。

        就像最初教育界,比如在美术学院里引进人体写生,其实(和“裸体婚纱”)是一回事。只是大家还不能接受。

        澎湃新闻:有人称这是景区低俗的炒作手段,你怎么看?

        刘晓平:我估计,可能包含景区有关炒作。他们有这个想法不奇怪,但是我觉得这还不是全裸,还有一些婚纱做遮掩。作为一种人体艺术参考,不用上升到伤风败俗的角度。

        如果说是无缘无故的、故意的裸体传播,那才是伤风败俗的。作为婚纱艺术,在许多城市都有婚纱艺术摄影,大可不必用伤风败俗的眼光去看。

        澎湃新闻:对于故意裸露,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是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人体艺术和故意裸露怎么区别?

        刘晓平:从艺术角度来看,我觉得譬如一般的美术写生中需要人体裸露,这就不是与法律相冲突的,不能用法律的概念去限制。

        作为行为艺术的探讨,还不存在故意裸露。相反,如果是故意裸露的话,就没有婚纱了。有婚纱还是因为要结婚。他们(情侣)在结婚过程中希望留下个人一生难得的记忆,然后才会以婚纱的形式表现作品。应该与我们的法律是不相冲突的。

        澎湃新闻:你提出文化艺术要多运用于旅游运营工作中,这可以怎么体现?

        刘晓平:比如举办摄影大赛、建立美术写生基地、办美术作品大展、举行山水音乐会……我们文联对此也有过很多想法,在这些方面目前活动还不多。张家界作为我们的写生基地是再好不过的。

        但是,我也不赞同以某种裸露的方式作为旅游营销。旅游营销可以是其他更好的办法,让人们没有违反道德准则的错误印象。

        作为一种行为艺术,或者旅游精神和行为艺术结合能起到更好的效果,我表示赞同。在宣传上,如果能把山水和艺术融合的话,我也是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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