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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上访女称遭警察强奸,或被公诉诬告陷害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4-12-11 14:19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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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7日,黑龙江铁力市法院一审判决马俊敏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马俊敏从黑龙江省伊春市来到了陕西西安市,辗转2000多公里从东北来到西北,只因她担心被抓。

        马俊敏是“上访女控告警察强奸被判诽谤”的当事人,12月9日,她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此行是因迟迟不见重审判决,怕再次被抓,故来西安向媒体求助。

        2012年6月7日,黑龙江铁力市法院一审判决马俊敏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马俊敏获刑的原因是,她发帖称在京上访期间,被黑龙江鹤岗市警察孟庆海强奸。此后,孟庆海以遭到诽谤为由,向铁力市法院提起自诉。

        马俊敏不服判决,上诉至伊春中院。伊春中院裁定撤销铁力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马俊敏告诉澎湃新闻,铁力法院在2013年4月开庭重审此案,但至今未宣判。“2013年10月23日,铁力法院给我办了取保候审,但没给我任何手续。”马俊敏说:“今年12月4日,我去法院要重审判决,但他们却给我出示了孟庆海的撤诉裁定,让我签字我没签。”

        不过,孟庆海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是要走公诉程序。马俊敏称,在孟庆海撤诉裁定上看到,铁力法院认为此案应按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澎湃新闻就此致电此案主审法官刘铁军采访,但遭婉拒。

        今年3月,马俊敏再次回到北京边打工边自学,她报考了北京大学。12月10日,她上网查知,自己已通过成人高考,被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录取,“我想上学,但是怕被抓。”

一审判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

        从伊春坐大巴到沧州,然后再倒车到西安,黑龙江女子马俊敏一路小心翼翼。作为一名长期上访人员,她觉得自己是家乡的重点“防控对象”,生怕再被抓回去。12月9日,马俊敏告诉澎湃新闻,此行是因迟迟不见重审判决,怕再次被抓,故来西安向媒体求助。

        2011年6月,马俊敏和父亲去公安部上访,期间认识了在京负责接访的鹤岗市警察孟庆海。当年12月,马俊敏在多个论坛发帖称,自己被接访警察孟庆海请去吃饭,喝酒后遭孟强奸并怀孕,引起网民关注。

        据《新快报》报道,这起网络风波,引起了公安部和黑龙江省公安厅的重视。他们责令孟庆海所在的鹤岗市公安局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孟庆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感觉到很冤枉,“我用人格和党性担保,我不会和她有任何关系的”。孟庆海还说自己10年前因为遭遇车祸丧失了性功能,“她的事情我没有给她帮上忙,她就诽谤我。”

        2012年1月,马俊敏被伊春市劳教管委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马被劳教的“违法事实”是:2010年3月她指控其姐盗窃她的银行存款,经铁力市公安局侦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随后,马“多次进京无理上访并长期滞留北京,多次到公安部信访接待部门缠访闹访辱骂接待人员,严重扰乱接访秩序,造成多人围观使信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但是,马俊敏并不认可上述“违法事实”,她说自己在北京从事保险工作,并非长期滞留。因此,2012年3月,马俊敏向伊春市政府发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但她没有等到撤销劳教通知,而是等来了一场刑事官司。

        2012年4月24日,孟庆海以遭到诽谤为由,向铁力市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马俊敏捏造强奸事实,并在互联网上散布,贬低孟的人格,且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损害,情节严重。马俊敏辩解称孟庆海强奸她是事实的证据不充分,其向法庭提供的录音材料及短信,因没有提供可以核对的手机及录音原件,故不予采信。

        2012年6月7日,铁力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俊敏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马俊敏不服,上诉至伊春中院。2013年1月,伊春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以“原审判决认定马俊敏诽谤一案所涉及的部分事实不清,定案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铁力市法院重审。

 警察称程序不对,“要走公诉”

        马俊敏向澎湃新闻介绍,2013年4月,铁力市法院开庭重审此案,但至今未见宣判。而按照刑诉法规定,此类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虽然迟迟不见重审判决,但在2013年10月,马俊敏却得以出狱,“法院的人来监狱接我,说是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问他们要手续,他们不给我,也没给我看。”

        出狱后,马俊敏多次向铁力市法院催问重审判决结果,但至今仍未得到答案。

        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如今马俊敏的取保候审也已逾期,但并未有人通知她变更或取消这一强制措施。

        “今年12月4日,我去法院要重审判决,但他们却给我出示了孟庆海的撤诉裁定,上面有这样一句话‘本院审理后认为,此案应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但是鉴于孟庆海要求撤诉,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孟庆海撤诉。’”马俊敏告诉澎湃新闻:“我一看这不是我的重审判决,就没签字。”

        12月10日,澎湃新闻致电重审马俊敏诽谤案的主审法官刘铁军,欲就上述内容进行求证,但刘铁军称:“你不要问我,我没有义务回答你。”随后挂断电话。

        孟庆海则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个案子程序不对,“我现在在走程序,现在要走公诉。”孟庆海称:“现在没必要多说,过几天就清楚了。”

        对此,律师房立刚认为:“刑诉法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理’,但我认为这样是不合适的,非常不严肃,不能因为她的一个行为,一再遭到刑事追诉。”

        马俊敏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3月她再次来到北京,边打工边自学,并参加了成人高考。12月10日,马俊敏在网上查询得知,她已被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录取。但案件悬而未决,她担心再次被抓,无法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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