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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邹碧华法官的生前事身后名

2014-12-11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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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

        这位法官的“官阶”并不算高,他的突然离世,却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一致对这位法官的学识和人品表示敬佩,对他的英年早逝表示惋惜。

        这种“邹碧华现象”的确是近年少见的。

        众所周知,近年出现了律师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抱团取暖”,与法庭正面“碰撞”的现象。这也激化了法官(检察官)一方与律师之间的矛盾,双方形成了“隔空骂战”。法官讽刺一些律师是高调作秀、沽名钓誉;后者则讥讽法官曲法阿贵,输了法律人的根本。无力生愤怒,误解生怨恨,法官与律师之间龃龉日深,法庭上、网络上冲突不断。

        但邹法官却罕见地得到律师界一致称颂。因为他深知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携手向前的重要性。他曾说,他在美国访问时从未见法官训斥律师,哪怕律师确有不好,也不会当着委托人的面批评律师。他在担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时还制订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甚至,他此生的最后一次讲演,也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

        邹碧华法官的法学素养也是有口皆碑。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民事法官的办案圭臬,甚至到了法官人手一册的地步。但这种广泛流传,并非因为他是法院领导,还是靠其法学素养的魅力。足以为证的就是,众多律师、法学教授也在不遗余力地推荐这本书。

        古语说“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德高身正、学养深厚,自然让人信服、敬畏。不要误认为中国律师界对法官有陈见,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邹碧华法官就是一把标尺,在这个高度下, 法官会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重。

        邹碧华法官说:“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邹碧华法官本人就是一位点灯者,“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灯火”。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律界共同价值观和最大公约数,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可能路径。

        这就是一位法官的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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