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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归王老吉,加多宝被判赔1.5亿

澎湃新闻
2014-12-19 17:51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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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发布的审判结果。


微博@JDB庞振国发布微信截图表示质疑。

        12月19日下午,有“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广药、加多宝“红罐之争”一审见分晓: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广东高院认为,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一边标注“王老吉”、一边标注“加多宝”的红罐凉茶、两边均标注“加多宝”的红罐凉茶,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各种构成要素,包括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属于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加多宝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的损失。

        广东高院微博第一时间披露了上述消息。加多宝当晚发布声明,表示对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称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宣判后一个小时,加多宝公司即向多家媒体发出关于此案的“严正声明”,称“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广药在2012年6月起生产的红罐凉茶,跟加多宝使用了18年的正宗配方、生产工艺完全不同,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存在着本质区别,“是明目张胆地欺骗消费者”。

        加多宝方面还表示,一审判决因加多宝上诉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舆论造势早已展开。此前一天晚间19时许,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通过微博,质疑广药为何提前三天就开始在内部转发一审结果,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庞振国在微博中写道,“收到有关红罐装潢官司的信息,本来是本月19日广东高院要出的结果,怎么在广药内部提前3天就开始转发了,这不是表明有违人民法院审判纪律的有关规定吗?这中间是否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情况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政法 @法制日报 @广州日报 @每日经济新闻 @南方日报”。

        “红罐之争”历时近两年半,期间当事双方剑拔弩张、唇枪舌剑,大打公关战,并在多地相互发起诉讼。此番广东高院的审判,则被视作一系列诉讼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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