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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牟旭东荐股收取好处费,被控“老鼠仓”

澎湃新闻记者 严晓蝶
2014-12-22 16: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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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度过了自己42岁生日的第二天,原华宝兴业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经理牟旭东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上。澎湃新闻(ww.thepaper.cn)记者12月22日在庭审现场获悉,因向成都夸常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方霖推荐股票,牟旭东及邹方霖两位被告人,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罪,涉嫌非法获利 538万元,累计交易金额2.19亿元。

        和以往“老鼠仓”案件不同,牟旭东的老鼠仓并非是通过本人、亲戚、朋友账户非法牟利,而是通过向他人推荐股票,收取好处费。

        公诉人称,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07年起,被告人牟旭东在任职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研究部、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经理期间,向成都夸常科技有限公司推荐股票。被告人邹方霖明知道其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仍在成都夸常科技任职期间与其保持联系,并操作股票。

        该案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突破,被告人牟旭东、邹方霖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4年8月被审查起诉。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间,夸常科技使用其实际控制的邹方霖、王建霞(音)等账户,与华宝兴业多策略基金趋同买入粤传媒(002181)等22只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19亿元,获利538万元。

        涉案两人皆有自首情节。2014年3月21日,牟旭东主动投案公安机关。4月25日,邹方霖主动接受调查,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

        据悉,牟旭东和邹方霖相识于2007年,认识之后两人便有推荐股票的情况。但2009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老鼠仓”规定为犯罪行为,故此案认定罪名起始时间为2009年3月。牟旭东因此向王建霞建议停止荐股行为,双方同意。但实际结束荐股、打款时间为2010年7月。

        邹方霖主要通过指定公司员工王建霞(音)与牟旭东联系,牟旭东用不记名的电话号码和王建霞联系推荐股票,牟旭东一般不指定买卖点,而王建霞在接到指令后1-2天内下单,买入其所荐股票。

        双方支付“好处费”的方式是,邹方霖将获利金额的40%,打款至牟旭东提供的岳父、岳母账号。

        资料显示,邹方霖生于1956年6月12日生,博士研究生,成都夸常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邹方霖履历光鲜:法国巴黎北方大学化学博士、法国里尔第一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曾任法国CRTS 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副主任、法国血浆分离与生物技术国家实验室新产品开发室主任、美国血液技术公司HPPS 分公司中国部主任。

        另据成都市工商局资料,邹方霖还是四川夸常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法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外,邹方霖曾为华兰生物(002007)董事、总经理,但其于2005年8月20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

        牟旭东生于1972年,199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1997年9月至2003年1月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03年1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研究部总经理;2007年10月起担任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经理,2009年2月起兼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兼任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基金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国内投资部总经理,2012年3月起任投资副总监。

        牟旭东还曾在华宝兴业基金专户部门工作过一段时间,但是很快离职。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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