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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社会抚养费那些事

吴有水
2014-12-30 16: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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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中国人口政策正处在十字路口。

        2014年11月27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澎湃新闻发表了人口学者黄文政和梁建章的来信《呼吁暂停征收社会抚养费》(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81451),并希望社会各界就此继续发表看法,以促成更科学、更符合实际和更利于增进社会福祉的人口政策出台。这次刊发的是浙江律师吴有水介入关注社会抚养费后的亲身经历。

        2013年,吴有水律师向31个省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社会抚养费用途。2014年12月20日,也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 他和其他13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建议尽快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吴有水。

        之前,许多媒体在采访我时,都会问到一个问题:你怎么会和社会抚养费较上劲的?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更有人会问:你有超生吗?我说没有。你家里亲戚有超生被罚的吗?我回答:没有。那么,是因为你是打这方面官司的律师吗?我说,不是。

        那你为什么会和社会抚养费较上劲的?于是,他们在问过前面的那些问题之后,都会抛出这样一个问题。

        事实上,在我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申请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之前,我从来没有代理过任何的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案件,但来电话咨询的倒不少。一般多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的,诸如村干部把钱要走了,不给条子,后来计生办又不认账了,怎么办?同一个村的人,同样的情况,有人少罚,有人多罚了,合不合法?为什么村干部超生了可以不罚款此类的问题。但是,网上流传的一张只因未交4万元钱,安康一7个月大的胎儿被强制引产,孩子尸体就放在妈妈身边的图片,真的让我很震惊(新闻链接:http://special.caixin.com/event_0614/)。但当时,我只是认为,当地的计生人员这样的做法,太残忍了,倒还并没有对他们罚的这笔款怎么用产生追问的念头。直到2012年底,在山东济南的一次开庭,晚上我和当事人闲聊。他来自河南农村,比我小一岁,生了四个小孩。当时我很诧异,问他当地计生部门会允许他生这么多吗?他回答说,怎么不允许啊,他们还巴不得大家多生呢,只要交个三五千,就可以再生一胎。所以他们那里,普遍都是生三四个小孩的。

        当时我想,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增长的主要手段吗?怎么变成了一种敛财手段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一种控制人口增长的主要手段演变成政府鼓励人家多生小孩的敛财手段的?政府部门收了这些“社会抚养费”后,究竟拿去干什么了?因此,我产生了一探究竟的念头。

        正好有一次律师朋友们的聚会,大家讨论做点什么公益性的事情。我就说,我就做社会抚养费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吧!于是,正式把这件事列入我的工作计划。

        谨慎起见,这件事没有放在我所里做,甚至我所里其他的律师也不知道我要做这么一件事。因为,我不知道做了之后的后果是怎么样的,我不想因为我的个人行为,影响所里其他的律师正常执业。所以,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的申请并不是在杭州完成的,而是在南京。但是为了慎重起见,在申请公开的前一天,我还是让我的助理拿着我写的书面报告,作为重大事件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作了备案。当时谁也不会预料到因为我的申请,会引起一波对社会抚养费追问的舆论热潮。所以,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接到我的书面备案报告时,估计也根本就没有当回事。

        舆论的关注度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当然,这也引起了我家人的担忧,担心我会不会被有关部门报复,劝我别再继续折腾。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我既然已经开始,就必须坚持到底,至少,我得走到实在走不下去的那一刻,否则,我绝不会放弃。

        在那段期间,我几乎每天要接几十个电话,来向我反映他们那里情况的、来咨询的、来采访的。当然,其中反映当地计生部门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电话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有些朋友反映的问题真的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一位江苏朋友反映说,因为他超生,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当地计生部门把他家和他岳母家的房子给扒了。山东临沂的朋友告诉我,因为疑似超生,当地计生部门的人在她剖腹产后第六天,就把她叫到当地计生办关押起来,关押一天后,再转移到某宾馆(新闻链接:http://www.zgswcn.com/2014/1226/563898.shtml)。还有朋友告诉我说,他们那里,一到了春节前,外出打工的人都回家了,计生部门就会把人强制抓到集中的地点办“学习班”,给钱就放人,不给钱就在里面过年。去年8月底时,接到许多贵州六盘水的电话,个个都是火急火燎的,说是当地小学新生入学,无论是不是超生的,都得到当地计生部门去开计生证明,没有计生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学——当然,这个计生证明的开出,得以交清社会抚养费为前题。后来贵州爆出因为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小孩不能入学导致家长自杀的新闻(新闻链接:http://kids.163.com/14/0513/16/9S4U7S6E00294KTV_all.html)。这虽然是个极端事例,但证实了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许多负面的因素。

        当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不给小孩上户口。只要不给上户口,小孩也就入不了学。长大后也没办法办身份证,没办法外出务工,甚至出门买张车票还得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即使找到务工单位,因为没有身份证,也只能拿到比别人低得多的工资。所以,这些人成了典型的“二等公民”。如果你没有面对这些人,也许你不会那么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内心的那种自卑和痛苦,只有当你和他们面对面交流时,你才会真正地感受到他们那种内心的痛。今年在东方卫视做节目时,有幸见到了四川沪州市赤水镇16岁的蔡艳琼小女孩。她因为是超生小孩,户口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没办法参加中考,在家里喝农药自杀,后被家人及时发现捡回了一条生命。在节目录制现场,她讲述她的故事的时候,许多人都因听她的述说流下了眼泪。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愤的眼泪。

        在媒体的关注下,最终她的户口得到了解决。

        台州仙居的王秀秀,因为是个弃婴,养父母把她从路边捡来,计生部门要她的养父母交纳社会抚养费,因为交不起,所以她一直没有户口。后来,我带着她去找当地计生办,镇领导终于答应她可以不再交社会抚养费了,最终户口问题才算得到了解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special/wuyoushui/?frp091)。和她存在着同样的情况的,还有北京的李雪,二十多岁了,还在为户口抗争、奋斗(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1/0607/23/7600C6RQ00014AED.html)。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的统计,象她们这样的没有户口的人员多达1300多万!这里面,绝大多数就是因为交不起社会抚养费而无法上户的。

        今年上半年,我曾数次跑江西,目的就是想通过调查得到一些资料,来突破黑户问题。所以,四月份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就明确给自己定了目标:今年我要做的,重点就是突破征收社会抚养费与户口、入学捆绑问题。最早是南昌市公安部门主动解除了捆绑,然后是修水县、寻乌县,最终,江西省公安厅在7月12日发文,全省解除计划生育和入户问题捆绑。

        在政府宣布解除捆绑的那几天,许多派出所门口都排起了长龙,生怕政府会反悔。当有人告诉我这些消息时,我没有兴奋,只有心酸。那种眼睛鼻子一起发酸,然后眼泪忍不住会流下来的感觉。

        下半年,我的精力基本集中在浙江本土。单独二胎政策在浙江省最早落地,当时媒体一片欢呼,说是浙江省政府是最开明的,政策落地前抢生的单独家庭,只要之前没有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一律不再征收。但很快,这些单独家庭的喜悦被浙江省卫计委的声明化为乌有了:说这是媒体的误读,其实在政策落地前抢生的,一律还是要征收的。

        有一位单独抢生母亲,因为之前她生的是一个女儿,她婆婆为了要一个孙子,再三劝逼儿子与妻子离婚,好另娶再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再生了一胎。当听说单独抢生不会再被罚时,她笑了——当听到说还是要罚时,她哭了!就在省卫计委的大门前,哭得很伤心。

        听到这个故事后,我接连受理了四起这类不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诉讼案件:从金华、杭州、台州到温州。对于百姓来说,法律并不是最好的武器,但却是他们最后的武器。对于法律来说,诉讼不是最好的维护,但却是最后一道防线。

        在决定写此文的时候,又看到山东临沂以非法拘禁的手段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视频(新闻链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89178)。于是,此文只开了个头,又去了趟山东临沂。山东临沂调查之后,我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起来。是什么原因让当地计生部门非法抓人如此肆无忌惮?法律呢?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我们的法律会变得如此的虚无?是什么原因,使得我们的司法部门会变得如此的懦弱?

        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有人告诉我说:吴有水,你不用再为这社会抚养费的操心了,因为,它已经被废止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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