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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炮仗互射后续:当事人已获取保回家,当地成立专门调查组

澎湃新闻记者 邱萧芜 实习生 周婷婷
2014-12-30 21: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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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刑拘13天后,12月29日下午,韩玉明取保后终于回了家。韩玉明妻子田秀英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天,警方通知她交保释金为韩玉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警方告诉他们,此事需要继续侦查。

        而在澎湃新闻追踪报道韩玉明与开发商炮仗互射事件后,沧州市运河区官方也首度向澎湃新闻回应此事的具体情况。他们表示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并会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此事件。

        12月30日下午,沧州市运河区区委宣传部陈杰联系到澎湃新闻,并发来对此事件的情况说明。陈杰说:“我区对此事件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组,对新闻报道中展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整理成文。”

        该说明中提到,(韩玉明一家与开发商的矛盾持续到了今年)12月,由于(韩玉明阻止修路)道路始终不通,回迁居民意见越来越强烈。迫于住户的强烈要求,开发企业在未告知运河区委、区政府及南陈屯乡的情况下,出资雇佣本村施工队伍再次进行施工,导致了12月14日的冲突。

        对说明中阐述的冲突原因与现场情况,田秀英表示基本认同,但对说明中提到的“开发商所拔电线杆与韩玉明家无关”、“田秀英在与开发商产生冲突一个月后流产”“已为田秀英家安装玻璃”等内容,她表示并非属实。她说:“电线杆之前是对我们家有影响的,后来被换了;流产也确实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胎死腹中;目前乡里没有给我们重新安装玻璃。”

        此外,对澎湃新闻日前报道此事件中“开发商疑盗用大公司名义拆迁”,运河区区委宣传部也作出了解释。

        解释中称,运河区政府经过公开招投标,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该项目(凤凰城)的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并于2010年9月与沧州市运河区政府签订了《运河区大季屯城中村拆迁改造一级委托协议》。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方便在沧业务开展,针对该项目于2009年7月注册了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但是在项目后续相关手续办理中,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参与土地竞买,若由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直接竞买,项目所涉及税收等事宜需在注册地石家庄办理。为方便开展工作,于2013年6月在沧州注册设立沧州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沧州分公司与沧州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大季屯拆迁改造项目所有业务的委托协议,至此,大季屯拆迁改造项目所有业务,均由沧州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办。

        其中还提到,上述委托协议签署之后,运河区政府与沧州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关手续。至今未发现因注册新公司对拆迁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陈杰告诉澎湃新闻:“这些情况都是调查组通过调查得来,由我们整理的。”他表示,运河区十分重视此事,将会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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