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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赵志红案1月5日开庭,呼格父母或将控告当年办案人员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2015-01-01 13:29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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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将于2015年1月5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赵志红案将于1月5日在该院开庭审理,其所涉部分案件将不公开开庭。

        据澎湃新闻了解,呼市中院定于1月5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由呼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其中,抢劫和盗窃罪部分公开开庭,但对故意杀人及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

        生于1972年的赵志红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从1996年至2005年间,他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市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遭强奸杀害。

        一起1996年的奸杀案,将他与时年18岁的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联系在一起。当年4月9日,呼市第一毛纺厂附近的厕所内,一名女性被害。事发后,呼格被认定为凶手,并于61天后被枪决。

        2005年10月,赵志红落网,他后供述称自己才是“4.9”案的凶手。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对呼格案再审宣判,认定呼格无罪。次日,内蒙古检察院即发布消息称,呼市检察院已对呼格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市中院追加起诉。

        目前,内蒙古高院已决定向呼格的父母支付国家赔偿共205万余元。呼格之父李三仁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尊重法院决定的同时,亦不会放弃对呼格案的追责。

        “现在家里正在商量这个事。”李三仁说,他们有可能向相关部门控告当年的办案人员,“不只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涉及到这个案子每个环节的人员,我们都会依据国家法律去追责。”

        另据此前消息,内蒙古的公检法均表态,将对造成呼格错案相关人员展开调查。被广泛视为当年专案组主要成员的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于12月17日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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