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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课题推进居委会减负:公章不再“万能”,将有适用清单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储静伟 吴洁瑾 实习生 赵金昳
2015-01-05 22:0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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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曲阳路街道林云居委会的公章成为了“香饽饽”,不管大事小事居民都将居委会公章当成了“万能章”,一些要求甚至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澎湃新闻记者 贾亚男 图

        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从房产继承公证、个人有无“案底”、办理准生证、居住证,到孩子上学、假期社会实践,甚至离婚、亲属丧亡,各种五花八门的证明,都要到居委会敲章。原本作为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基层自治组织,在现实生活中却不得不什么都管。此外,各种千奇百怪的盖章申请让居委会承担了不小的风险,有些甚至还惹上官司。

        1月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及:推进居委会减负增能,明确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减少和规范居委会台账等内容。也就是说,今后,居委会将有各所事项清单,能敲哪些章,不能敲哪些,一目了然。

不盖章,居民就办不成事

        在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齐七居委会,居民有各种需求要证明盖章,都会找到居委会。2014年12月底,澎湃新闻记者在齐七居委会采访时,正巧碰到居民陈女士登门感谢,感谢居委会为她的婚姻开了“证明”。

        陈女士的丈夫工作和户口都在外地,现在丈夫要退休了,陈女士希望将丈夫的社保办到上海。在办证过程中,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可陈女士与丈夫上世纪80年代在外省办的结婚手续。相关部门在为陈女士办手续时,拿不准两人的结婚证真假,异地调查又非常麻烦,于是要求陈女士到居委会开证明。

        “我们当然没办法证明结婚证的真假,但我们了解陈女士与其丈夫的婚姻真实性。”支部书记田国增说,多次协调下,居委会同意为陈女士开具一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说明,这才帮他们解决这一难题。

        “有时候这类证明真的有风险,可是我们不盖章,眼看着居民需要办的事情无法办成,你又于心不忍。”田国增说。

需求千奇百怪,居委会自行把握

        生育证明、学生实践证明、生活困难证明……各种千奇百怪的章让居委会承担了不小的风险。

        闵行区华漕镇虹韵城居委会书记杨友莲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虹韵城居委由景平苑和景雅苑两个小区组成,均为动迁安置房,2008年开始交房后,来自上海静安、黄浦等十个区县的动迁居民陆续搬进新居,共1905户。2012年8月,居委会正式成立。

        “虽然这两个小区主要是市区居民的动迁安置房,但由于这边交通不便,许多居民都将房子租了出去,因此我们这边外来人口占到了总数的60%以上。”杨友莲说,“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及老龄化社区的现状对居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多要求,其中确实包括各种千奇百怪的敲章需求。”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小区有个居民因为偷电被供电局发现要罚款。他不知从哪里听说如果证明自己生活困难就可能免予处罚,因此要我们敲章证明他生活困难”,居委干部沈文娟说,“我们一开始不同意,但他反反复复来了居委会三次,考虑到他家经济情况确实不好,我们无奈之下只能敲了这个章。”

        沈文娟表示,由于之前居委会并没有印章使用清单,居委会只能自行把握敲章范围,“一般涉及政府政策的章我们不敲,比如跟外来人口子女读书相关的章。如果是跟居民生活情况有关的证明,我们一般会核实情况后敲的。”

        沈文娟说,“万能的公章”一旦敲下,居委会也等于同时吃进了风险,“很多事情居委会很难去核实,比如一位居民非得让我们敲章证明他目前供职于某单位,但我们怎么证明?居委会只能慎重,但有时不盖章,居民对我们有意见,容易激发矛盾。”

        对于1号课题提出“推进村、居委会减负增能。明确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杨友莲和沈文娟忙不迭“点赞”。“有了明文下发的印章使用清单,我们就可以依文件办事,在拒绝不应居委会盖的章时也能更理直气壮,也能缓和与居民的矛盾。”沈文娟说。

部分社区自行收紧公章适用范围

        不管大事小事,居民都将居委会公章当成了“万能章”,但也有社区先行一步,开始探索建立规范。去年三四月间,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就对辖区内的居委会作出了公章适用范围规范细则,将居委会为居民出具证明用印范围归为三类,并需将用印情况登记在案,以备有据可查。

        2014年12月29日下午,虹口区曲阳路街道林云居委会,居委会主任董菊兰正在给一户居民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扶助资金。扶助金的申请者是小区内一名12岁的孩子,与患有聋哑残疾的母亲相依为命。

        在申请表上“居住所在地居委计生协意见”一栏,董菊兰写下“同意”二字,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盖上了居委会公章。随后,董菊兰拿出了《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登记册》,把相关的用印日期、用印事由、用印份数、经办人员、申请用印人姓名等信息一一记录在案。

        翻开登记册,澎湃新闻记者看到,在首页工作规范一页,曲阳路街道将居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印范围归为三类:

        经过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项;经确认属实的辖区居民需要出具的情况证明、不涉及经济及担保婚姻状况等法律规定事项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

        董菊兰表示,早在曲阳路街道对居委会公章使用作规范化之前,担任居委会主任的她就自行记录下了居委会公章的使用情况,“初婚未孕证明章、生育证明章、寄宿证明章、居家养老证明章、帮困金助学章、无犯罪记录证明章、残疾证申办章、身份证遗失证明章、办理低保章、死亡证明章、报户口章、养狗证明章、支内回沪证明章......2013年一年,我们居委会就敲掉近500个章。”在董菊兰的印章记录册上,密密麻麻地全部写满,据她估计,五花八门的敲章种类加在一起,应该有四五十种。

        而就敲章的个数而言,董菊兰粗粗数了一下,2013年林云居委会的公章使用次数达到500余次。

        然而,自从曲阳路街道对居委会用印范围作了规范后,2014年林云居委会的敲章更加严谨。在曲阳路街道统一印制的《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登记册》上,董菊兰统计后指出,2014年共敲出公章近250个,只有2013年敲章数量的一半。

 敲章敲出传票,居委会成被告

        因为敲章,林云居委会还曾惹上官司。“去年一年,我还敲出了法院的三张传票。”董菊兰有些激动。

        以其中一起事件为例,小区里有户居民家里经常漏水,楼下的住户找到居委会。“经过打听,楼上的居民常年不居住在此,不愿出面处理,便委托居委会出面维修。”董菊兰说,她只好自己帮忙到外面找了维修工,居委会还出具了证明,协调好此事。没想到,修好了很快又漏了。楼上住户再也不愿意出面处理。饱受漏水之苦的楼下住户,将楼上居民告上法庭,并将居委会一起作为被告。

        董菊兰感慨,幸好上级街道部门已经尝试对居委会公章用印做了规范,现在她已然根据规定“收紧”公章适用范围,不是居委会职责范围内敲的章“坚决不敲”。

        如今,随着一号课题形成的“1+6”文件出台,城市居委会中存在的职能错位现象将得到纠正,上海正探索通过创新社区治理,让居委会干该干的事,还其本来角色。而这些在居委会主任董菊兰看来,更是利好消息:“我有更多时间‘走街串巷’,可以把居民自治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澎湃制图 刘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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