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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委:将私家车纳入“专车”,运营商可罚3万至10万
“专车”也需备案
《规范》中提及,第三方运营商应向市运管处提供已在其网络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相关信息。运管处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核对结果,并同步将信息核对结果抄告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于经认定不具备出租汽车营运资格的个人和车辆,第三方运营商应当立即删除该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并停止向其提供服务。”
上海市运管处副处长马斐表示,一些私家车、黑车借助第三方运营商,摇身变成“专车”或出租车。对于上述行为,市交通管理部门将重拳打击。一旦查实,第三方运营商将被处以3万至10万罚款。
实际上,滴滴专车、一号专车、易到用车、Uber打车等专车运营商,在北京、沈阳、南京都遭到交通主管部门拦阻。
去年,沈阳、南京交通管理部门先后表态,私家车、挂靠车等非汽车租赁企业所属车辆载客属于非法运营。今年元旦以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在机场、火车站和繁华商业街区,严查非出租运营车辆利用“专车”软件参与租赁运营,以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方式被认定为违规。北京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多个软件运营商提供“专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为乘客提供黑车。这是北京首次公开宣布私家车通过“专车”软件揽客属于非法运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1月7日在其官方微博上称,根据2014年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软件公司使用“黑车”参与非法运营的情况,一律依法纠正、坚决查处。
严禁载客途中手机接单
按照《规范》的要求,出租车企业或打车软件公司,对载客状态的车辆不得发送预约调度服务信息。对于出租车驾驶员,《规范》也首次明确禁止使用具有议价、加价、乘客详细信息等功能的技术产品承接预约调度服务。强调了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预约调度服务业务,不得操作相关调度设备。有出租车企业介绍,类似要求之前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口头告知,下发行业通知等形式下达,而本次写入《规范》后,具备了法律效应。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介绍,为确保行驶安全,严禁载客途中出租车驾驶员发单接单,《规范》中特别提及,乘客通过照片、声音、视频等有效举报确认后,司机将被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暂停运营15天,直至吊销准运证。而对于打车软件等第三方运营商,如载客途中的出租车驾驶员发送订单信息,将最高被罚3万至10万元。
乘客10分钟不出现电调出租可离开
该《规范》对不遵守承诺的乘客做出了一定约束。乘客应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候车辆,在车辆到达后及时上车。乘客超时上车或者取消用车,应当及时告知承接方,超时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上海市运管处副处长马斐表示,出租车驾驶员不积极承揽电调业务,一定程度上是部分乘客下单后,未出现在约定地点,导致驾驶员长时间等候,而驾驶员一旦离去,又可能被投诉。目前,出租车公司已要求驾驶员在抵达目的地后,及时联系乘客,乘客如有特殊原因,车辆可以等待片刻,如果无法联系上乘客,驾驶员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可以开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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