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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获刑6个月,刑期至2月13日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2015-01-09 11:07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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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现场 @京法网事 图

        中新网1月9日消息,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月9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成龙之子陈祖明(别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开庭后,被告人陈祖明被带上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月9日,北京,庭审结束后,房祖名被警车带离法院,门外已聚集大批媒体。 澎湃新闻记者 权义 图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与柯震东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别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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