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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篡改排放监测数据案:中国水泥厂相关责任人被拘5日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5-01-14 20:42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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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南京市环保局1月14日向媒体公开通报了一则环境违法案例,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为掩盖超标排放的事实,通过技术手段篡改实时监测数据,造成排放达标的“假象”。

        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已对中国水泥厂下达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补交排污费近260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发生于去年7月的这起案件,是该市首例“篡改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随着新《环保法》实施,这类行为今后将从重处罚。

        南京市环境应急监控中心李海民介绍,2014年7月,有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7月30日,南京市、园区环保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联合对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特别是1#、2#、3#水泥窑尾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我们在检查中看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的分析仪显示数据,与工控机的传输数据大相径庭,一个显示排放数据超标,另一个却显示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李海民介绍,中国水泥厂是南京74家国控重点排污企业之一,其废水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分析仪,搜集数据后通过工控机上传至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

        “通过现场调查,我们发现,两个数据之所以不一致,是因为该企业在分析仪和工控机之间加装‘可调电阻器’,人为干扰数据正常传输。”李海民说。

        以2号窑为例,分析仪上二氧化硫数据为210毫克/立方米(国家最高排放标准为200毫克/立方米),然而,经过电阻器后,工控机上的数据仅显示为23.27毫克/立方米,下降了八九成。

        公安机关现场查封、扣押了相关设备。

        根据监测结果,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对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补交排污费近260万元。同时,公安部门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杨某,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天。

        据介绍,该企业环保负责人随后交代,之所以篡改数据,一是为了使排放达标,二是可以少交排污费,三是企业内部对环保责任人也有相关考核。出于这些压力,他们决定“铤而走险”。

        李海民对澎湃新闻表示,篡改监测数据,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这是近年来南京首次发现并查处这类行为。为防止类似情况出现,今后将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相关培训,确保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能发现问题。

        南京环境监察总队稽查科副科长顾海云介绍,查处这起案子时,对相关责任人的5天拘留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的。随着新《环保法》实施,今后这类案件将完全依据新环保法的相关条文,追究主体扩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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