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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游艇撞死医生”五大追问:涉案游艇主人身份能否公开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5-01-15 10: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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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梁振涛是从图中栅栏右侧的沙滩下水,朝距离沙滩约一千米左右距离的洲仔岛游去。 邢丙银 图

        1月1日,北大深圳医院46岁的医生梁振涛在深圳大梅沙海域冬泳时,疑被返航的编号为“138115”的游艇撞击身亡。

        1月14日,深圳海事局向媒体通报称,涉嫌肇事游艇为中国香港籍游艇,且为非法入境。深圳海事局还透露,事故发生后,海事部门已查封数十艘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游艇。

        事发至今已近半个月,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涉事游艇是如何进入深圳海域的,游艇的主人究竟是谁,深圳还有多少游艇处于非法入境状态……这些问题仍待解答。

涉事游艇会是否应受查?

        深圳海事局多次通报中,都没有提及该游艇归属,但有迹象表明该游艇属于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

        据《晶报》此前报道,该游艇会一工作人员在看到涉事的编号为“138115”游艇照片后,确认此游艇属于大梅沙湾游艇会会员船只。涉嫌肇事船长也透露该游艇属于大梅沙湾游艇会。

        此外,事故发生后至今,涉事游艇一直停在大梅沙湾游艇会里面。

        非法入境的游艇怎样成了游艇会的会员,该游艇会是否应该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深圳海事局三次通报都未提及,只称“对违反海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船舶及船员,海事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涉事游艇是如何进入深圳海域的?

        深圳海事局确认,该游艇为中国香港籍游艇,未在香港和深圳海事部门办理出境和入境手续,在深圳水域属非法航行。

        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一工作人员也向《羊城晚报》透露,涉事的游艇大约从2010年开始出现在该游艇会,属于非法滞留。

        香港海事处还对澎湃新闻称,按照法规,香港籍游艇出港前,船长须在船只离开香港之前向香港海事处申请出港证。但目前海事处并无该船只申请出港登记的记录。

        那么,该游艇是如何非法进入深圳海域的,深圳还有多少游艇处于非法入境或未登记状态?

        深圳海事局透露,近日,海事部门清查了所有船舶的登记注册情况,目前已查封数十艘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游艇。

事发海域是否属于监管空白区?

        梁振涛家属向澎湃新闻透露,事发当天,梁是从位于深圳喜来登大酒店背后的沙滩下水,朝距离沙滩约一千米左右的洲仔岛游去。在尚未到达海岛处时,发生意外,疑被游艇螺旋桨撞击死亡。

        深圳海事局称,事发水域是游艇进出的习惯航行水域,非划定泳场。

        死者家属认为,海事主管部门的这一说法,没有明确表明该海域不能游泳。此外,该海域也没有醒目的禁止游泳标识,更没设防鲨网。事实上,夏季时,海域还有很多市民在此游泳。

        一游艇会及深圳喜来登酒店的多名工作人员都对澎湃新闻称,该海域为公共海域,既有游艇出没,也供市民游泳,而且还有临近边防支队的巡逻船穿梭。

        梁振涛在此游泳是否合规?深圳海事局也未做出回应。

游艇主人身份是否可以不公开?

        事发至今已逾十余天,无论是深圳海事局、游艇会、涉嫌肇事船长,还是游艇的牌照发放部门香港海事处,都拒绝或不愿透露游艇主人身份以及游艇上相关人员的信息。

        武汉律师黄思敏认为,警方以“目前处于侦查阶段、保密”等为由,拒绝向社会大众透露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是合理的。但由于死者家属是最直接的利害关系人,从情感上,可以小范围地向家属透露信息。

        至于警方有没有义务向家属透露该信息,黄思敏认为,法律上的界定是模糊的,刑诉法规定侦查阶段的信息,警方可以不透露,但行政诉讼法也赋予家属有通过投诉、申诉等方式,要求信息公开、获得真相的权利。

家属可否申请第三方尸检机构?

        原本定于1月13日的尸检被搁置了。家属称,因为警方不同意第三方尸检机构介入:独立尸检或与深圳警方指定的司法机构合作尸检。深圳海事局则称,尸检搁置因家属意见不统一,要求暂缓。

        北京律师刘雪梅认为,家属若对警方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尸检结果不认同,可以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尸检。但第一尸检能否允许第三方尸检介入,要看警方办案接受监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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