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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打黑英雄”被控黑社会保护伞:警方15份证据证其表现

澎湃新闻记者 朱安足
2015-01-15 17:4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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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的单果潍。 

        青岛“打黑英雄”单果潍涉黑案持续发酵。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单果潍的辩护律师王誓华已向最高检、最高法等单位发函控告该案公诉人及合议庭相关法官。在该案第六次开庭之后,王誓华还向临沂市河东区法院提交了9份新证据并申请恢复法庭调查,其中3份由青岛市公安局出具。

        据王誓华介绍,加上此前庭审时出示过的证据,青岛市公安局共为单果潍出具了15份证据,对其在打黑行动中的表现及检方指控其贪污等事项的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2014年12月22日,在单果潍的辩护律师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法院第六次开庭审理该案。整个庭审持续大约20分钟,在单果潍的持续抗议下,几次休庭。因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当庭宣布取消王誓华的辩护资格。

        王誓华表示,他之所以拒绝出席此次庭审,是因为法院两次发函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均被公诉方拒绝。他称,如果无法调取相关证据,他将无法在后续的庭审中进行有效的质证及辩护,这势必会损害被告人单果潍的辩护权。

        王誓华称,律师的辩护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法庭无权剥夺。在第六次开庭之后,王誓华曾去看守所申请会见单果潍,但遭到拒绝。临沂市看守所称,王已经丧失辩护权,不能再会见当事人。

        2010年9月,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的单果潍作为打黑专案组的主要指挥者之一,指挥抓捕了青岛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头目聂磊。两年后的2012年5月,时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的单果潍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后被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贪污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三项罪名起诉。

        起诉书称,2004年至2012年,单果潍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5万余元。检方还指控,2007年下半年,聂磊安排人送给单果潍一个罐状青铜器,请求单果潍帮助其同伙刘峰国撤销网上通缉并办理取保候审。

        从2014年8月27日开始,该案一审已历经六次庭审。在此前的庭审中,单果潍当庭否认对他的指控,并宣读万言书称自己遭到陷害,黑社会的保护伞另有其人。他还称,自己遭到检方刑讯逼供。

        王誓华告诉澎湃新闻,根据法院提供的《延长审理期限通知书》,该案的审理期限在1月15日到期。王誓华说,根据《刑事诉讼法》96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对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王誓华告诉澎湃新闻,他将申请将单果潍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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