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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征收手续无司法文书无公告无通知”,武汉闹市商铺遭强拆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记者 蒋闵津
2015-01-20 21: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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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的房子上开始建大厦停车场出入口。  受访者 供图

        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俱全的情况下,武汉市民杨磊称自己的商铺去年遭到拆迁公司强拆,而其律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供的文件显示,被拆房屋“未在武昌区政府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也未实施司法强拆”。据公开报道,涉事拆迁公司的人员曾假扮“拆迁办”科长骗取投资近20万元。

        杨磊告诉澎湃新闻,他家被强拆的商铺位于武昌区中北路113号,占地101.78平方米,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2014年6月12日,武昌区家园拆迁安置事务所在没有公告和通知的情况下将其强行拆毁。

        杨磊的委托律师王勋告诉澎湃新闻,强拆前,武昌区家园拆迁安置事务所曾与杨磊协商赔偿标准,但未达成一致,补偿协议也一直没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月19日和20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家园拆迁安置事务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但澎湃新闻查阅资料发现,《楚天都市报》2012年的一篇通讯员报道显示,“武昌区家园拆迁安置事务所”系一家“受当地政府委托、负责政府拆迁项目事宜的社会公司”。报道称,两名该拆迁公司的社会人员,冒充武昌区政府拆迁项目负责人,以虚构的拆迁工程为诱饵骗取多人拿出所谓的“投资”,合伙从事拆迁,共计19.8万元。事后证实,被拆迁项目尚没有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拆迁合同。

        杨磊说,事发后他向武昌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2014年9月12日,武昌区政府办公室回复称,“经调查,中北路113号房屋未在武昌区政府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也未实施司法强拆”。

        但杨磊提供给澎湃新闻的《关于杨磊反映昌信信字【2014年】742号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显示:武昌区政府承担中北路沿线拟整治范围拆迁工作,中北路113号房屋位于拟拆迁整治区域。因该房屋结构老化,外观不整,且距离中北路过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市容,区政府决定提前实施协议收购。

        上述意见书还称,经家园拆迁事务所所长长达半年协谈,与四户居民中的三户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因杨磊所提要求与拆迁事务所有分歧,而一直未能签署补偿协议。

        让人不解的是,上述意见书出具方落款为“武汉市武昌华中金融城管理委员会”。

        王勋说,“拟拆迁整治区域”这一说法,华中金融城管委会并没有出示区政府的相关文件材料给予证明。

        1月20日,武昌华中金融城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胡科长告诉澎湃新闻,中北路113号确实属于拟拆迁整治区域,但文件具体依据是武昌区政府的哪一份文件,他不是很清楚。

        杨磊说,让他感到“无助”和“不解”的是,房屋被拆后,当地警方一直没有立案调查,而法院又以“公安没有出具书面材料”为由不予立案。

        澎湃新闻1月20日致电武昌公安分局政治处询问不予立案理由,工作人员回应称所有采访需向市局宣传处请示。而武汉市公安局宣传处相关工作人员则以“不清楚相关细节”为由,未接受采访。当天,武昌区政府办公室一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也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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