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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法院生效判决久未执行 ,当事人称讨说法遭执行法官暴打

澎湃新闻记者 徐其勇 邱萧芜 实习记者 林雪霞
2015-01-22 13:18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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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平跌坐在法院大门外。
受到伤害的吴剑平。

        51岁的吴剑平用手蒙住右眼,努力尝试用左眼看东西,但发现眼前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

        吴剑平的眼伤距今已有4个月,最近一段时间越来越糟糕,有时还伴有疼痛感。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去年9月23日,她与丈夫刘兆国一同前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了解一起生效判决案为何久未执行,结果遭遇该院执行庭八名法官暴打,从此留下眼疾。

        对此说法,涪陵区人民法院1月21日书面回应称,是执勤法警对当事人吴剑平的过激行为采取控制,系履行职责,不存在暴打一事。

吴剑平到医院检查的病历。

178万元拆迁补偿款之争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5号。这是一栋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面积411.82平方米。刘兆国说,该房是他家三兄弟共有。

        2008年12月,涪陵区政府对滨江片区实施城市基础建设及危旧房改造,刘兆国三兄弟拥有的建设路5号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应得拆迁补偿款178.7301万元。

        同月31日,刘兆国、刘兆霖、刘兆吉三人前往涪陵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走补偿款的转账支票。因为收款人为刘兆霖,支票由刘兆霖保管。

        由于刘家三兄弟对补偿款分配各执己见,大哥刘兆霖遂擅自取出该款,分给自己70万元,分给自己的儿子刘东胜、女儿刘静各12万元,分给二弟刘兆吉36万元。剩下的48万余元则未取出。

        “该笔拆迁补偿款本应平均分配给兄弟三人,刘兆霖为何要分给儿子和女儿共24万元?”老三刘兆国不服,认为自己利益受损,一纸诉状将刘兆霖及其儿子刘东胜、女儿刘静推到涪陵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要求兄弟三人平均分配拆迁补偿款。

        2009年4月23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兆霖擅自处置共有拆迁补偿款行为无效,刘兆国、刘兆吉、刘兆霖三人应该平均分配,即每人分得59.5767万元。

法院被指涉嫌伪造民事裁定书

        一审判决生效后,2009年6月4日,刘兆国向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了刘兆霖账户上尚未处置的余款48.73万元。但仍有12.76万元缺口。

        同年11月30日,刘兆国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刘兆霖、刘东胜、刘静三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涪陵区人民法院12月1日为刘兆国出具了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刘东胜、刘静及刘兆霖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银行账户。澎湃新闻了解到,申请财产保全时,被冻结账户上有10余万元。

        “原以为这份冻结银行账户的裁定书就像一根保险绳。”刘兆国称,谁也没想到,10天后他查询发现,刘兆霖等人银行账户的存款在财产保全申请裁定书下达后全被取走。

        难道法院做出的裁定书失去了效力?大为不解的刘兆国事后在裁定书上发现了问题,原来裁定书未加盖公章。

        于是,刘兆国认为法院出具裁定书是在忽悠他,有伪造民事裁定书之嫌,从而导致拆迁补偿款无法兑现履行。为此,他多次前往涪陵区人民法院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效果。

涪陵区人民法院。

       别无他法的刘兆国只好向涪陵区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反映情况。2014年5月20日,在涪陵区人大等相关部门介入下,涪陵区人民法院答应为刘兆国的这笔执行款以国家赔偿的方式先行垫付6万元,待最后执行完毕后从中扣除。刘同意了这一做法,并等待法院的执行。

执行法官被指暴打当事人

        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许,刘兆国与妻子吴剑平一同前往涪陵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局局长张其超询问执行进展。

        张听完情况反映后,与另一法官交涉几句,便让刘兆国夫妇上五楼找院长。

        夫妇二人上到法院五楼,见院长办公室紧闭。吴剑平敲门数声,无人回应。她折身返回欲下楼,突然发现,背后已站了八名男子。“这些人要干啥?!”

        “我们做梦也未想到会遭遇法官暴打!”刘兆国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还未反应过来,吴剑平的双手就被4名男子死死擒住,并强行拖她下楼。

        吴一边挣扎一边大喊:“把我放了,我自己走。”。但四名男子拒绝了她的请求,称法院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

        见妻子被强行拖走,一旁的刘兆国赶紧上前制止,他被另外四名男子控制。并被拉进法院执行局办公室。

        吴剑平则被拖到法院一楼一间小屋。“他们(指4名男子)关上房门,不问青红皂白对我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吴剑平说,其中一人还连扇了她几耳光。吴顿感天旋地转,全身疼痛难忍。

        差不多殴打了10分钟后,3名男子离开,留下1人看守吴剑平。

        中午12时许,留守男子让吴剑平进入旁边另一间屋子,并要求她写下悔过书。

        “你们打了我,为啥还要我写悔过书?!”吴剑平据理力争。

        吴剑平说,那名男子威胁她说,如果不写,将会被拘留15天。

        想到自己被打,还要被拘留,心生惧怕的吴剑平只好写下悔过书。她还记得大致内容是:我认错,以后再也不到法院闹了,也不向其他部门反映情况。

        见悔过书写好,该名男子丢下吴离去。

        中午12点半左右,被控制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刘兆国被要求离开。他疾奔下楼,见妻子独自一人瘫倒在法院一楼大厅椅子上,满脸痛苦状。他拿出手机拍照,结果被执勤法警发现,要求他删除了照片。刘兆国只好照做,随后搀扶着妻子走出法院大门。

        为保留法官打人证据,刘兆国让照相馆的技术人员恢复了妻子受伤的多张照片。吴剑平提供给澎湃新闻她当初被打的照片显示,左眼明显可见红肿,手臂等处被抓伤,照片背景分别为涪陵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墙壁和大门处。

        同时,吴剑平保存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病历记载:“左眼外伤,玻璃体浑浊,左眼球挫伤,外伤性头痛,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左上肢抓伤。”

        法院称控制当事人过激行为

        刘兆国夫妇向澎湃新闻强调,虽然二人均不认识打人者,但从服装上判断,他们均是该法院执行局的法官。

        对于为何遭遇暴打?刘兆国说,可能跟夫妇二人不断向人大和政法委等单位反映法院执行不力有关,引来法院不满。

        吴剑平告诉澎湃新闻,她和丈夫刘兆国害怕再次被打,夫妻俩从此不敢去涪陵区法院。申请执行的近13万元拆迁补偿款,法院至今未能执行。

        吴剑平说,自从遭遇法官暴打后,她和丈夫多次到涪陵区人大和重庆市高院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她发现,自己受伤的左眼视力近来越来越差,几乎看不清东西。

        法院生效判决为何久拖未执行?是否涉嫌伪造民事裁定书?法官是否暴打当事人?涪陵区人民法院1月21日给澎湃新闻发来一份书面说明。

        在书面说明中,法院证实刘兆国、刘兆霖等兄弟三人因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均闹上法庭,法院也做出了相应判决。

        涪陵区人民法院称,并非生效判决久拖不执行。而是判决生效后,法院先后多次依照刘兆国的申请对被告刘兆霖等人进行了执行,由于再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最后,仍有近13万元未能执行到位。

        为保护当事人权益,法院方仍在寻找被告人下落,查找其财产。目前,法院已找到被告一处安置房,并依照相关规定移送拍卖,现已进入第一次拍卖中。

        对于刘兆国夫妇所称伪造民事裁定书一说,法院解释说,该裁定书是根据当事人刘兆国的诉讼保全申请,经层层审批,由当时主管立案工作的专委刘明德核稿,由时任副院长郑德伟(现已退休)签发,真实合法,并非伪造。

        而刘兆国妻子吴剑平控诉遭暴打一事,法院称,2014年9月23日,刘兆国与妻子吴剑平前来质问执行局局长张其超为何自己的案件未能得到执行。张其超局长向他们解释,现正在对被申请人刘静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中,并非法院不作为,请刘兆国夫妇等待一段时间。

        刘兆国夫妇不听解释,在法院五楼办公区大吵大闹。法院执勤法警上前阻止并劝其通过正常的渠道向信访接待室反映情况。吴剑平不但不听,还一再辱骂、抓伤、咬伤法警,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法警队队长请示分管院领导及院长后,决定对吴剑平进行司法拘留。吴剑平被强制带进拘押室后,再次抓伤法警。后来,经法警对吴剑平进行教育疏导,吴剑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法院遂决定对吴剑平不予拘留,并解除了对其的强制措施。

        对此说法,刘兆国夫妇并不认同,他们告诉澎湃新闻,当日,两人是依照执行局局长张其超的要求上楼找院长的,并未大吵大闹,更未辱骂、抓伤、咬伤法警。二人同时强调,打人者并非法警,而是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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