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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的生死惊判:为换肾贩毒,术后获死刑,检方吁死缓

澎湃新闻记者 赵崇强
2015-02-10 07:38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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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手术后,王刚(化名)恢复健康,但看起来仍十分消瘦。

        一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贩卖毒品罪嫌疑人,同时又是严重的尿毒症患者,应不应该对他进行肾移植手术?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只是一个伦理命题。但对刘琴(化名)来说,却是一个无比艰难的选择,因为这个身患尿毒症又可能面临死刑的嫌疑人,正是他的儿子王刚(化名)。

自称为治病走上贩毒之路

        7年前,厄运突降王刚一家。

        王刚是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人,2008年5月,21岁的他查出患有肾炎、尿毒症前期。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也让这个来自农村的家庭蒙上阴影。辗转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地的医院治疗一年多,病情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更加严重。

        看病的费用掏空了他们的家底,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刚误入歧途。

        2011年8月,王刚开始贩卖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他曾向侦查机关表示,“贩卖毒品是为了挣钱看病,我肾病严重,需要医药费。”王刚的父亲王二(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王刚因患尿毒症,“长期治疗花费了大量医药费,每次透析需要500元,一个月大概要四五千元。”

        直到被抓获,王刚的父母才知道儿子竟然为了治病而去贩毒。

        2012年3月28日因吸毒人员举报,王刚在包头市昆都仑区北沙梁村被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缴冰毒2.5克、海洛因0.2克,因患病次日被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分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2012年5月21日,王刚再次被抓获,搜缴冰毒23.7克。

        此后,2012年12月和2013年2月,他又先后两次卖给他人7克冰毒。

        2013年3月初,王刚与成都市一名自称“黑子”的毒贩电话联系,想通过物流邮寄方式购买冰毒500克。3月9日,王刚和朋友去提货时被抓获,除货物中的500克冰毒外,还从王刚身上收缴冰毒10.47克。次日被包头市达茂旗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3年10月8日,王刚因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高血压3级)在包钢医院住院治疗。

        11月13日,王刚被包头市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捕,并于11月20日由达茂旗公安局执行,当日,包头市达茂旗看守所提出王刚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11月28日,被包头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主审法官两次说能换肾,手术后被判死刑

        “因王刚的肾病非常严重,医院要求尽快做肾移植手术。”王刚的母亲刘琴向澎湃新闻回忆,随即开始寻找肾源,她与王刚血型配型成功,符合肾移植条件,“作为一个母亲,虽然儿子犯有罪行,但是救自己的儿子,捐献一个肾也是值得的。”

        不过,相比肾源问题,那时他们还要面临一个更加艰难的选择:如果不做肾移植手术,王刚的肾病将更加严重;如果做肾移植手术,却被判死刑,一切努力将成一场空。

        共识很快达成,“如果法院判处死刑,那我就没有必要再捐献我的一个肾了。”刘琴告诉澎湃新闻。

        但是在法院宣判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最后的结果,谁也无法保证王刚的命运。

        “因王刚犯的罪行较严重,为了考虑周全,我们决定找法官商量。”王二告诉澎湃新闻,包头市检察院对王刚提起公诉后,他找到该案主审法官荆丽君,问王刚能不能做换肾手术,得到的答复是“能换,你们换吧”。

        王二称,该案在2013年12月9日一审开庭之后,王二又找到荆丽君,“王刚犯的事挺严重,现住医院让做肾移植手术,如果判了死刑,就不用给他换肾了。”荆丽君再次表示“能换”。

        在借了十几万元手术费后,2013年12月12日,王刚在包头市包钢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刘琴捐献了一只肾给儿子。手术后,王刚身体恢复良好,出院后被羁押在达茂旗看守所。

刘琴(化名)为儿子捐了一个肾,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

        不过,2014年9月26日,法官荆丽君到达茂旗看守所宣判:王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二审检方主动提建议改判死缓

        刘琴难以接受这个结果,这意味着她不仅要失去儿子,还要“失去”捐给儿子的一个肾和十几万元手术费。

        她甚至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主审法官荆丽君一直说能换,我们当时就认为,王刚判不了死刑,所以才给王刚做了肾移植手术,但结果却是死刑。这等于一个活人救了一个死人,没有任何意义。”

        她还表示,“即使主审法官荆丽君在宣判前不能明确是否判死刑,也应告诉我应该慎重考虑,不能盲目进行换肾,这样我也就不给儿子做肾移植手术了。”

        对于王刚父母的说法,澎湃新闻致电法官荆丽君,但无人接听,短信也未回复。

        王刚被宣判死刑当天,便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王刚认罪态度好,王刚患有严重的尿毒症的辩护意见符合事实及法律依据,予以采纳。其余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同时还提到,王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社会危害性较大。

        王刚的辩护人针对此表示,王刚贩卖的毒品大部分已被缴,只有少量毒品贩卖出去流入社会,对缴获的毒品应认定为贩毒未遂。

        2月5日下午,内蒙古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王刚贩毒案,王刚的父亲王二旁听了庭审,他告诉澎湃新闻,“检察官非常好,主动在法庭上说建议改判死缓,连法官都感到惊讶。”检方建议改判死缓的理由是王刚在一审判决后检举揭发多人犯罪,其中一人已经归案,有立功表现,此外还有考虑人道主义。

        庭上,辩护人认为量刑时应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王刚及辩护人再次恳请法庭从轻、减轻处罚。

        据澎湃新闻了解,截至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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