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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防务部门回应“金门登陆战解放军骨骸返乡”:依法规可行

中新网
2015-02-11 11: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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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台湾“殡葬管理条例”法规,遗骸可由金门县府公告3个月,再由阵亡解放军家属前来申请挖掘。图为见证金门登陆战的“北山洋楼”。

        中新网2月11日消息,据台湾旺报报道,针对台湾民间团体呼吁,让阵亡于金门“古宁头战役”(金门登陆战)的解放军遗骸迁葬返乡一事,台湾防务部门发言人罗绍和2月10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解放军遗骸迁葬事宜在程序上须依台湾“殡葬管理条例”法规行事,并由陆委会协助金门县府处理相关事宜。至于解放军遗骸迁葬事务该由哪个部会主管,防务部门未予回应。

        罗绍和说,古宁头阵亡解放军遗骸之地已非管制区,按照台湾“殡葬管理条例”法规,遗骸可由金门县府公告3个月,再由阵亡解放军家属前来申请挖掘。此过程事涉两岸事务,应由陆委会协助金门县府行事。

依台湾法规可行

        对于国共内战期间,遗留在两岸土地上的阵亡将士遗骸挖掘归葬事宜,在两岸都无明确的一套官方程序能为阵亡将士家属提供协助。但依防务部门上述说法,若有台湾民间组织愿意提供家属协助,并依照台湾相关法规及手续行事,将解放军遗骸迁葬回大陆一事应可行。

        根据相关法规显示,“直辖市”、县(市)或乡(镇、市)主管机关对辖区内公立公墓内或其他公有土地上之无主坟墓,得经公告3个月确认后,予以起掘为必要处理后,火化或存放于骨灰(骸)存放设施。

由两岸民间促成

        台湾光彩促进会荣誉会长骆宏宾日前拜会前“行政院长”郝柏村,希望基于人道考量,藉由两岸民间力量,共同挖掘解放军骨骸移灵大陆。

        郝柏村回应这是好事,并提出成立“两岸抗日纪念协会”,推荐由黄埔军校同学会总会长胡筑生中将组建,由台军退休将领或子女,以及其他有志之士组成,藉由两岸民间单位一起促成骨骸移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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