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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决定不起诉“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危害不大,不是犯罪

澎湃新闻记者 丁雨菲
2015-02-26 19:54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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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勇因给千余网友分享购买仿制"格列卫"的印度抗癌药渠道被称“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被检方起诉。
检方决定不起诉陆勇。

        2月26日下午,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并解除对陆勇的取保候审措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首发独家报道,陆勇因使用网购信用卡(借记卡)为国内慢性白血病患者购买印度抗癌仿制药汇款,被湖南沅江警方抓获;2014年7月21日,陆勇被沅江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为由,公诉至沅江市法院。

        相对于瑞士诺华生产的正版抗癌靶向药物“格列卫”,几乎拥有同等药效的印度仿制药“印度格列卫”,价格仅是前者的百分之一,这为许多慢性白血病患者带来了生存希望。但由于后者是未经药监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被视为“假药”。

        曾有几百位白血病患者和家属发起签署联名呼吁书,他们认为陆勇网购信用卡并提供给印度制药公司虽然确实违法,但并无犯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更没有造成对社会上任何一人的危害。

        他们呼吁相关司法部门“不要惩罚我们这种自救行为,并请给予陆勇免于刑事处罚”。(详见澎湃新闻2014年12月8日报道《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被诉,百余白血病人联名呼吁非罪化》)

        但陆勇的“非罪”之路并不平坦。

        2015年1月10日晚,陆勇和病友从无锡飞抵北京,结果在首都国际机场被北京警方抓获。这也引发媒体和舆论的新一波关注。

        同年1月27日,检察机关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法院当天同意撤诉。当时,面对这一结果,陆勇仍心有戚戚,担心公安和检察机关是否会在此后对他进行重新侦查、起诉。

       正月初八,2015年2月26日下午4点,沅江检察院正式宣布,对陆勇决定绝对不起诉,并解除对陆勇的取保候审措施。

        在沅江检察院向陆勇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中,该检察院认为,陆勇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但其行为并不是销售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而通过网购获得信用卡(借记卡)的行为,尽管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款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至此,陆勇才真正从“求生”与“守法”的困境中走出,并重获自由身。他曾在朋友圈中感慨自由不易,“下飞机不用检查身份证,更没有警察在舱门等我,自由真好!”

        陆勇告诉澎湃新闻,不再被起诉的结果,是他的坚持和病友、媒体的支持合力达成,“不容易啊”。面对尘埃落定的结果,陆勇说:“希望以后再也没有我这种案子,但愿所有重症患者都能负担得起药物费用。”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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