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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徐钧健:保障房空置成政绩工程,可改成“按需定建”
城市保障房问题牵动徐钧健的心。
“在许多城市,多年前建造的保障房因无人居住而处于自然损耗状态,而一方面还在指标压迫下继续大量建造保障房,由此造成的浪费触目惊心。”
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徐钧健认为,目前城市保障房建造指标有时候是出自长官意志,出自宏观数据的推测,结果沦为了“政绩工程”。
在为此次两会准备的提案中,徐钧健提出,城市保障房可以由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事先与需要住房保障的市民签订预建设合同,采取“按需定建”的方式。
徐钧健注意到,保障房租售遇冷现象近年来在许多城市相继发生,甚至多地政府置大量空置保障房于不顾,为完成“任务”而试图转向收购空置商品房充数。
“这有拿公共财政资金为房地产市场严重产能过剩买单的嫌疑,如果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不应该对一再出现的保障房遇冷现象视而不见。”徐钧健说。
在他看来,目前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往往是出自宏观数据的推测,而非各地的实际需要,从全国层面来说,有关建造保障房套数指标总量看似可信,但机械地分解到各地,其可信度就严重下降。由于保障房建设指标过高,各大城市的进入门槛一再放低,引发了建造、分配、受益者之间全面造假现象。
“这种由上而下配指标、下任务的做法,已经明显脱离实际,且和大城市控制人口过度膨胀的人口战略相矛盾。”徐钧健认为,保障房建设要转变思路,由供给引导向需求引导转变,由“房等人”向“人等房”转变。
“其实,对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来说,重要的不是能够马上拿到房子,而是对政府提供住房保障有一个明确的预期;而一般住房建设周期也就在1-3年之间,住房需求不是吃饭需求,可以有一个缓冲时段。”徐钧健认为,政府能够“以需定建”,将极大提高住房保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他建议,眼下对保障房遇冷的城市,可以暂缓保障房建设指标下达,在保障房存量没有消化之前,不再下达新的建设任务指标。同时根据原先确定的保障计划,进行实事求是的统计调查,确定需要提供住房保障的低收入群体的总量及分布情况。对这些群体,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事先和其签订预建设合同,一旦签订,政府应纳入新建保障房规划之内,并明确交房的时间段,明确住房保障对象和政府在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他建议,如果保障对象擅自变更要求,则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列入保障行列;若政府不能按时交房,主管领导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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